发明名称 眼镜
摘要 本创作系专为配合心情需求而配戴之流行生活眼镜新式样创作,其主要系强调轻巧、帅气、大方为创作目的,故为服贴脸部而设计海湾弧形之细条镜框,该镜框两侧连接镜之转折处亦呈圆弧设计,而连接于镜框下缘之一体成型镜片,其周缘及中间套设鼻垫之中间处另加入喷砂处理,使其呈现明亮、活泼且新奇之视觉效果,再加上镜片两侧下缘设有延伸镜角,更加突显造形独特、标新之流行风潮,增添配戴者艳丽动人、神采飞扬之视觉效果者。首观照片一为本创作之立体图,而照片二为本创作之前视图,其镜框为细条框结构,配合突显眼部亮丽设计之镜片,而该镜片周缘及中间套设鼻垫处加入喷砂处理,使其产生雾状造形,而且于鼻垫两侧上方、接近两眼间之处,更形成尖锋相对真傲气造形,予人望之顿然驻留注目之气势者;另照片三为后视图,该镜片之内面即无喷砂处理者,而照片四、五则系左、右侧视图,该镜片之两侧下缘延伸之镜角,将突显配戴者脸部之线条为其特性,另照片六、七条则系上、下视图,其主要系强调提供配戴者舒适性而创作海湾弧形之镜框,使其与脸部更为贴合。综上所述,申请人特以标新立帜之艳丽结构为本创作设计之要点,俾使瞬间触目者为之一震之心动感受,此一一优秀创作,在无违新式样专利法之规定下,理应取得应有之权利,敬请 钧局详为审理并尽早给予申请人权利者。
申请公布号 TW293711 申请公布日期 1996.12.11
申请号 TW085304601 申请日期 1996.06.07
申请人 永巨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曾基鸿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昌梁 台北巿忠孝东路四段三一一号十二楼之一
主权项 一种如照片所示「眼镜」之形状者。图示简单说 明: 照片一为本创作之立体图。 照片二为本创作之前视图。 照片三为本创作之后视图。 照片四为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照片五为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照片六为本创作之俯视图。
地址 新竹县竹北巿斗仑里中斗仑七十三之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