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连杆式双用刹车把手之结构,其具固定于自 行车 把手上的固定座以及于固定座上动作之刹车把手, 固定座 具与自行车把手接合之接合部,固定座异于接合部 之端部 设供刹车蕊线穿过之通道,刹车把手相对刹车线之 端部设 牵引部以供刹车线蕊线勾持固定,以便于拉持刹车 ,而刹 车把手另端形成一弯折状之抓持部,其特征系在于 : 固定座于通道之下方枢设一牵引杆及一限制杆,于 牵引杆 及限制杆间另设限制块,而于限制块之下方侧壁上 设调整 孔,以供一调整轴穿过以枢合限制杆,藉调整轴之 移动, 使限制杆端部可相对抵顶于限制块或离开该限制 块,而达 到限制杆行程的控制,限制杆之另端则伸穿入刹车 把手的 抓持部内,而牵引杆另端枢固于刹车把手上,使固 定座、 牵引杆、限制杆及刹车把手形成一平行四连杆组 者。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连杆式双用刹 车把手之结 构,其中,固定座于通道下方设与通道相连通的容 置室, 容置室之周缘设略为突出之限制缘,而于容置室之 两侧壁 上、下各设一组枢合孔及两组调整孔,配合一组枢 轴及一 组调整轴分别穿过枢接牵动杆及限制杆,固定座容 置室内 于牵引杆、限制杆枢合处间设限制杆。3. 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连杆式双用刹车把手之结 构,其中,调整孔可设成长形葫卢孔状者。4. 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连杆式双用刹车把手之结 构,其中,牵引杆相对固定座设圆柱突状之枢座部, 枢座 部具枢孔,以供枢轴穿过与固定座枢合成一体,而 牵引杆 之另端设具枢孔之枢把端,可供一枢轴穿过,该枢 把端可 伸入刹车把手腹部凹陷之容杆室内,于容杆室两侧 壁上各 设贯穿之枢孔,以供枢轴之两端穿入定位者。5. 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或4项所述之连杆式双用刹车 把 手之结构,其中,枢轴及调整轴可为一般的弹簧梢 者。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或4项所述之连杆式 双用刹车把 手之结构,其中,调整轴可为一般的调整螺栓配合 螺帽的 设计者。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连杆式双 用刹车把手之结 构,其中,限制杆相对固定座之一端设成扁圆柱状 之限制 部,限制部相对限制块之端面设成平直之限制缘, 限制部 之末端形成圆柱状之让缘,限制部之横向水平设两 组调整 孔,而限制部异于让缘之端面中心突伸出一圆杆状 之抵顶 杆,该抵顶杆之另端伸入刹车把手底部凹陷深入抓 持部之 容室,而于该容室内另设有一弹性元件。8. 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连杆式双用刹车把手之结 构,其中,该弹性元件可为一圆柱状之弹簧。图示 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外观示意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立体系统分解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剖面示意图(符合儿童使用的 状态)。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剖面动作示意图(符合成人使 用的状 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