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
摘要 本案系一种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其包括一告知器,系供连结于电话网路上,并具讯息告知(明码)之语音输出;一复频式解码器,其供分别连结于电话网路与FAX MODEM/CONTROLLER;一代码与其辨识系统,系内建于FAX MODEM/CONTROLLER的处理器内,具多组明码与暗码之设定,并具辨识以供存放与取用之判定,具多组明码码后,经复频解码器,再藉FAX MODEM/CONTROLLER之控制,为自动接收并储存于各该代码区内之资料库内,俾使用者可经由自行设定之暗码为资料之取用,本装置可设立于答录机,无纸传真机/系统,电脑之数据/传真系统者。
申请公布号 TW291156 申请公布日期 1996.11.11
申请号 TW083209505 申请日期 1994.07.04
申请人 许明伟 发明人 许明伟
分类号 G06K11/00 主分类号 G06K1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罗炳荣 台北巿罗斯福路三段六十五号四楼
主权项 1. 一种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其包括:一告知器,系供连结于电话网路上,并具明码告知(或不告知)之语音输出;一复频式解码器,其供分别连结于电话网路与FAXMODEM/CONTROLLER;一代码系统与其辨识系统,系内建于FAX MODEM/CONTROLLER内,具多组明码与暗码之设定,并具辨识及供存放与取用之判定;输入代码后,经复频解码器,再藉FAX MODEM/CONTROLLER之控制,为自动接收并储存于各该代码区内之资料库内,俾使用者可经由自行设定之暗码为资料之取用者。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其中得设定远端号码连结于代码系统而为传真资料之自动再转传。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亦得以电话遥控为之。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其中之代码判定得以语音辨识为之。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其语音告知方式得以“告知明码"或“不告知明码请自行输入明码"之告知方式为之。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得设置于无纸式传真机上,而为改良型传真机。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得以装置于一种无纸传真系统,此为一种传真机与电脑连线之系统,其中告知器与复频解码器装置于此传真机上,而代码与其辨识系统可设立于此传真机或电脑上,讯息之储存则使用电脑之资料储存系统。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得以设立于电脑上的数据/传真系统。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其中告知器实已具声音合成功能,故而为具多组个人私密语音答录系统,故本装置设立于无纸传真机,或一种传真机与电脑连线之系统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或电脑上的数据/传真系统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而得为具多组个人私密文件/语音之功效。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当为内部人员使用时(即不使用到电话线),内部人员可将属个人文件、输入于记忆体内,而传递给某一特定使用者(键入接收对象之码)或作内部讯息的公示之用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其中告知器,复频解码器得以设置于答录机线路,或传真机晶片内。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多组个人私密讯息之收发装置,得以装置于答录机或答录系统中而达语音之多组密码功效,如电脑之答录系统。图示简单说明:图一:本案之作动示意图。
地址 台北巿内湖区康宁路三段二四五巷四十六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