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雾灯(四)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雾灯(四),尤指一种造形顺畅、有趣且具新颖美感之创新设计者。按,于凡事追求多样化之现今,雾灯除了需具备提供照明外,尚需具备新颖之外观造形,方能与同范畴之产品相抗衡。请参阅全部附图所示,本创作之雾灯系采以U形架来枢设一灯具,该灯具后侧呈流畅之弧拱造形,且灯具前侧盖合一前罩;该前罩系呈一经精心巧思及高度美术化设计之拟飘虫造形者,其具有圆润之身躯且身躯中间形呈圆罩以供透光,另,其顶端凸具弧块以拟似头部,且弧块外缘分别凸具一对小凸块及弧条以拟似眼睛及触角;藉此,本创作于整体外观造形之匹配下,遂展现出一造形极顺畅、有趣之创新设计者。本创作「雾灯(四)」造形已非是单纯的动物造形抑完全仿效自然物,而系已经加以卡通化设计,以纯熟巧妙的商业化技巧设计而成。
申请公布号 TW291327 申请公布日期 1996.11.11
申请号 TW085303215 申请日期 1996.04.24
申请人 百竤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丽桦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金铃 台南巿建平五街一二二号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雾灯(四)」之形状者。图示简 单说明: 第一图: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本创作之右侧视图(左侧视图与其对称)。 第五图:本创作之俯视图。
地址 台南县归仁乡忠孝路二十九巷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