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灯光显示的照片
摘要 具有灯光显示的照片,主要由去掉照片底面膜纸的基片(1)、玻璃网织品的载体(2)、专用配制的透明胶液(3)覆盖固化而成,配以灯光显示,立体感强,可制作广告灯箱照片及室内外装饰用照片。具有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成本低廉,坚固耐用不变形,易擦洗等特点。
申请公布号 CN2239061Y 申请公布日期 1996.10.30
申请号 CN95204879.5 申请日期 1995.03.16
申请人 岳春荣 发明人 岳春荣
分类号 G09F19/00 主分类号 G09F19/00
代理机构 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孙皓晨
主权项 1、一种具有灯光显示的照片,包括显示灯光、照片,其特征在于照片是由基片(1)、网织载体(2)经透明胶液(3)复盖固化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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