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炭素生产中余热热载体的利用 | ||
摘要 | 炭素生产中利用石油焦锻烧时产生的高温烟气作为热载体炉的热源而无需再使用其它专门加热设备,这样大大节约了能源和降低了生产成本。 | ||
申请公布号 | CN1134398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6.10.30 |
申请号 | CN95119536.0 | 申请日期 | 1995.12.22 |
申请人 | 天津市炭素厂 | 发明人 | 任建疆 |
分类号 | C01B31/04 | 主分类号 | C01B31/04 |
代理机构 | 天津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安欣;张强 |
主权项 | 1.炭素生产中热载体炉所需热源由直接燃油、燃煤、燃气来实现,其特征在于该热源还可由锻烧炉锻烧石油焦过程中产生的碳氢化合物气体自燃后生成的高温烟气来代替。 | ||
地址 | 300381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南王兰庄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