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烛台(四)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烛台﹙四﹚之新式样设计﹐尤指一种将外观予以美化设计﹐使造形与众不同者。请参阅各附图所示﹐本创作顶端设有如山羊角般之对称曲线﹐而且在二对称曲线中竖立一略呈扭曲状之直杆﹐如此搭配造型如刺向天际之长戟﹐造型凸出显目﹔又下方接设有一横置长条﹐长条二端上设有相对之高帽状烛台座﹐而长条下又设有一镂空之球体﹐球体下由三条具有流畅度之曲线构成支脚﹐如此形态呈现对称、和协之一致性﹐而且明快的曲线给予人舒畅的视觉效果。故整体观之﹐本创作柔顺的造型中带有刚毅的气息﹐轻巧中带有稳实的风格﹐实足以令人产生深刻印象。
申请公布号 TW287008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9.21
申请号 TW085303221 申请日期 1996.04.24
申请人 张文成 发明人 张文成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天赐 台中巿南屯路二段三十二之二十号七楼之一
主权项 如图所示『烛台(四)』之形状。图示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地址 彰化巿彰南路五段一四二巷十五之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