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附有录影机之摄影机
摘要 本创作为「附有录影机之摄影机」之外形设计;该摄影机整体大致形成一长方体,并大致由顶端偏于一侧之圆筒状镜头与机体嵌合所组成,该镜头系由前端之对物镜一直延伸至其后端之突出观景窗;而在镜头一侧为机体之握持面,由左侧视之,该握持面以不规则分割曲线形成一向前端倾斜之弧形面;在机体前上角具有斜突之按抽条状开关;在该开关后方设有长方弧形盖面,在机体腹部排列有多数小圆钮之形式;由前视配合侧视之;在对物镜下端嵌饰象徵蝴蝶结状之网形花纹;在机体另一侧展现凸字状分割线之面板;由上述构成本创作整体造形新颖别致,为极具创作性之产品式样。
申请公布号 TW284564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8.21
申请号 TW084310869 申请日期 1995.12.27
申请人 新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石井大辅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武雄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陈灿晖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
主权项 一种如图所示「附有录影机之摄影机」之形状。 图示简单说明: 第1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2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3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4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5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