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附有录影机之摄影机 |
摘要 |
本创作为「附有录影机之摄影机」之外形设计;该摄影机整体大致形成一长方体,并大致由顶端偏于一侧之圆筒状镜头与机体嵌合所组成,该镜头系由前端之对物镜一直延伸至其后端之突出观景窗;而在镜头一侧为机体之握持面,由左侧视之,该握持面以不规则分割曲线形成一向前端倾斜之弧形面;在机体前上角具有斜突之按抽条状开关;在该开关后方设有长方弧形盖面,在机体腹部排列有多数小圆钮之形式;由前视配合侧视之;在对物镜下端嵌饰象徵蝴蝶结状之网形花纹;在机体另一侧展现凸字状分割线之面板;由上述构成本创作整体造形新颖别致,为极具创作性之产品式样。 |
申请公布号 |
TW284564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6.08.21 |
申请号 |
TW084310869 |
申请日期 |
1995.12.27 |
申请人 |
新力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石井大辅 |
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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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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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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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洪武雄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陈灿晖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 |
主权项 |
一种如图所示「附有录影机之摄影机」之形状。 图示简单说明: 第1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2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3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4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5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
地址 |
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