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游戏功能的影象设备 | ||
摘要 | 一种影象设备,包括:盒式录像机VCR记录或重现视频信号;游戏信号处理器执行游戏程序;遥控发射器发射关于VCR方式或游戏方式的遥控信号;遥控接收器接收遥控发射器的遥控信号;控制部分根据遥控信号控制VCR部分或游戏信号处理器;RF调制器调制VCR部分的重现视频信号或游戏处理器的娱乐视频信号;以及选择单元用于从VCR部分选择一个重现的视频信号和从游戏处理器选择游戏视频信号,并把所选信号送入RF调制器。 | ||
申请公布号 | CN1113593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5.12.20 |
申请号 | CN94120083.3 | 申请日期 | 1994.11.17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金星社 | 发明人 | 金钟和;李正禹;白福铉 |
分类号 | G11B31/00 | 主分类号 | G11B31/00 |
代理机构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莹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游戏功能的影象设备,包括:VCR部分,用来对来自外部输入端子或天线的视频信号进行记录或重现;游戏信号处理部分,用来执行游戏程序,以处理游戏视频信号,然后输出该处理过的游戏视频信号;遥控发射器,用来从遥控处发射VCR方式或游戏方式的遥控信号;遥控接收器,用来接收来自遥控发射器的遥控信号;控制部分,用来根据来自遥控接收器的遥控信号以控制VCR部分或游戏信号处理部分;以及RF调制器,用来调制来自VCR部分的重现视频信号或来自游戏信号处理部分的视频信号。 | ||
地址 | 韩国汉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