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游戏功能的影象设备
摘要 一种影象设备,包括:盒式录像机VCR记录或重现视频信号;游戏信号处理器执行游戏程序;遥控发射器发射关于VCR方式或游戏方式的遥控信号;遥控接收器接收遥控发射器的遥控信号;控制部分根据遥控信号控制VCR部分或游戏信号处理器;RF调制器调制VCR部分的重现视频信号或游戏处理器的娱乐视频信号;以及选择单元用于从VCR部分选择一个重现的视频信号和从游戏处理器选择游戏视频信号,并把所选信号送入RF调制器。
申请公布号 CN1113593A 申请公布日期 1995.12.20
申请号 CN94120083.3 申请日期 1994.11.17
申请人 株式会社金星社 发明人 金钟和;李正禹;白福铉
分类号 G11B31/00 主分类号 G11B31/00
代理机构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马莹
主权项 1、一种具有游戏功能的影象设备,包括:VCR部分,用来对来自外部输入端子或天线的视频信号进行记录或重现;游戏信号处理部分,用来执行游戏程序,以处理游戏视频信号,然后输出该处理过的游戏视频信号;遥控发射器,用来从遥控处发射VCR方式或游戏方式的遥控信号;遥控接收器,用来接收来自遥控发射器的遥控信号;控制部分,用来根据来自遥控接收器的遥控信号以控制VCR部分或游戏信号处理部分;以及RF调制器,用来调制来自VCR部分的重现视频信号或来自游戏信号处理部分的视频信号。
地址 韩国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