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光记录元件,即:且备有:令内部呈高度真空 状态,构成记录头本体之箱状外围器、 以及向构成该外围器之一部分之基板较长方向,将 包着有萤光边之发光点,以规定间隔并设 之复数个发光点排,以及架设在该发光点排上方之 阴极;设成,可利用前述发光点排之发光 ,在被记录媒体表面上,进行所期望之记录工作之 光记镍元件,系以, 前述发光点排之发光点其间隔,乃设定在,由解像 度所计算出来之点间隔其整数倍数,且尚 具有,由前述解像度所计算出来之点间隔,令前述 外围器,对前述被记录媒体,向主扫描方 向移动之移动机构为其特征者。2.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光记录元件,其中,前述发光点排系配置 成1排或复数排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 光记录元件,其中,前述外围器或前述被记录媒体 系朝向副扫 描方向作相对性移动助作者。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应用本发明之光记录元件一实施形态之图, 亦系将其一部分剖开表示之光记录元 件之斜视图。 第二图系同一光记录元件之断面图。 第三图系提示同一光记录元件之电极构造及电路 连接构造之图。 第四图(a)、(b)系表示在第一图中光记录元件所采 用之发光点排其第1实施形态之排列 构成之图,亦系表示记录头之移动动作之图。 第五图系表示第一图中光记录元件所采用之发光 点排其第2实施形态之排列构成之图。 第六图(a)、(b)系表示采用第五图中所示排列构成 时之记录头其移动动作之图。 第七图系表示第一图之光记录元件中所采用发光 点排之第3实施形态其排列构成之图。 第八图系将以往之光记录元件剖开一部分之斜视 图。 第九图系第八图中之光记录元件之断面图。 第十图系表示同一光记录元件之发光点排其排列 构成之平面图。 第十一图条表示第八图中之光记录元件其电极构 造及电路连接构造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