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处理皮革之方法,其包含以两性共聚合物接 触皮革,该两性共聚合物包含以下之重复单位: (I) (II) 其中: R表示具有至少3个碳原子之氟化烷基; Q'各独立表示有机键联基或化学键联; R1与R2各独立表示氢或C1至C4烷基;及 Rh表示具有至少8个碳原子与视情况含1至3个取代 基之烃基; 及包含至少一个羧酸基或其盐之重复单位。2.根 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包含至少一个 羧酸基或其盐之该重复单位为对应下式之重复单 位: (III) 其中: R3表示氢或C1至C4烷基; Y表示有机键联基或化学键联,及 M表示氢或阳离子。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 法,其中该两性共聚合物进一步包含矽氧烷重复单 位。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Rh表 示未取代烷基及Rf对应CnF2n+1-,其中n为3至14之整数 。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该两性共 聚合物包含至少1重量%之量之依照式(I)之重复单 位,至少20重量%之依照式(II)之量之该重复单位,及5 %至60%重量比之量之依照式(III)之该重复单位,该重 量百分比为相对依照式(I)、(II)、与(III)之重复单 位之总重量。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 中该皮革亦接触斥水及/或油组合物。7.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两性共聚合物为水 性分散液之形式。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 法,其中该皮革在鞣化时接触该水性分散液。9.一 种两性共聚合物,其包含以下重复单位: (I) (II) 其中: Rf表示具有至少3个碳原子之氟化烷基; Q与Q'各独立表示有机键联基或化学键联; R1与R2各独立表示氢或C1至C4烷基;及 Rh表示具有至少8个碳原子与视情况含1至3个取代 基之烃基; 及包含至少一个羧酸基或其盐之重复单位。10.根 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两性共聚合物,其中包含 至少一个羧酸基或其盐之该重复单位为对应下式 之重复单位: (III) 其中: R3表示氢或C1至C4烷基; Y表示有机键联基或化学键联,及 M表示氢或阳离子。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 两性共聚合物,其进一步包含矽氧烷重复单位。12.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或10项之两性共聚合物,其中 Rh表示未取代烷基及Rf对应CnF2n+1-,其中n为3至14之 整数。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两性共聚合物, 其中该两性共聚合物包含至少1重量%之量之依照 式(I)之重复单位,至少20重量%之量之依照式(II)之 该重复单位,及5%至60%重量比之量之依照式(III)之 该重复单位,该重量百分比为相对依照式(I)、(II) 、与(III)之重复单位之总重量。14.一种用于赋予 皮革防水性处理之水性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包含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至13项任一项之两性共聚合 物。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水性组合物,其 进一步包含斥水及/或油组合物。16.根据申请专利 范围第15项之水性组合物,其中该斥水及/或油组合 物包含二元酸及/或三元酸之氟脂族酯。17.一种皮 革,其包含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至13项任一项之两 性共聚合物。18.一种制造两性共聚合物之方法,其 包含混合物之自由基团聚合,其包含单体(a)、(b)与 具有至少一个羧酸基或其盐或羧酸基先质之乙烯 系未饱和单体: 其中: Rf表示具有至少3个碳原子之氟化烷基; Q与Q'各独立表示有机键联基或化学键联; R1与R2各独立表示氢或C1至C4烷基;及 Rh表示具有至少8个碳原子与视情况含1至3个取代 基之烃基。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 中该乙烯系未饱和单体对应下式(c): 其中: Y表示有机键联基或化学键联, R3表示氢或C1至C4烷基;及 M表示氢或阳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