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溜冰鞋底座(二) |
摘要 |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设计颖异、造型特殊之溜冰鞋底座(二),系该类物品中之首先创作者。请参阅各图所示,本创作之两侧面体系在一预定长度之平底部两侧往上倾斜、再往内往上收束形成前、后部所构成,其底部并设有弧形、线形及斜线形相交之底面板,该底面板上且设有数轮架以组装滚轮,其顶端则凹设有中面板,该中面板顶端再以多弧形为底而往上凹设有顶面板,该顶面板中间系设有一ㄩ形开槽,而使其前、后端各构成一前、后面板、前、后、顶、底面板上设作的流线动向及凹凸弧度阶层变化灵活有致,且在该前、后面板顶端各设有一前、后平台以组结溜冰鞋,此外,该顶面板、中面板前端并各再往内对称凹设有扇形孔,俾使本创作具有远近层次及对称之感受者。综上所述,本创作『溜冰鞋(二)』不但具有高度之价值感,可给予消费者舒适之视觉感受,且为同类物品中之首创,爰依法提出申请。 |
申请公布号 |
TW282335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6.07.21 |
申请号 |
TW084308367 |
申请日期 |
1995.10.11 |
申请人 |
晨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静芬 |
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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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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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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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
主权项 |
一种如图所示『溜冰鞋底座(二)』之形状。图示 简单说明: 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
地址 |
台中巿北区崇德路一段五○三巷十六弄二之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