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口腔用组成物
摘要 一种口腔用组成物,包括(A)易碎颗粒,(B)薄荷醇及/或含薄荷醇之天然物质以及(C)矫味成份,如罗勒,月桂,薰衣草,或内酯。虽然组成物含有易碎颗粒,其使含颗粒组成物具粉末感之特点,但本组成物则使粉末感大减,且令使用者有怡悦感。本组成物尤适合作牙膏、牙粉。
申请公布号 TW279804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7.01
申请号 TW080106862 申请日期 1991.08.29
申请人 花王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井上武司;前田晃嗣;新井贤一;广濑和子
分类号 A61K7/26 主分类号 A61K7/2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巿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 一种可给予愉悦感觉之口腔用组成物,其主要包含:(A) 一种易碎颗粒内含一种以上水不溶性粉状物质选自磷酸氢钙,正磷酸钙,不溶性偏磷酸纳,氧化矽,氢氧化铝,磷酸镁,碳酸钙,焦磷酸钙,沸石,复合铝矽酸盐,碳酸镁,红氧化铁,锻烧铝,釸酸锆和硫酸钙为必需成分,以占该组成物总重之1至50wt%之量;该颗粒一旦被浸于水中并置于两平行板间且令以0.01至50克/颗粒负载所造成之压力时,即变形或破裂;(B) 薄荷醇和含选自薄荷油及欧薄荷油之薄荷醇之天然物质,可再加香芹酮及末茴香脑之一以上追加成分,(C) 一种以上矫味成分选自冰片及其衍生物;胡椒醛,-紫罗兰酮,-紫罗兰酮,-紫罗兰酮,-紫罗兰酮及其衍生物;内酯;及麝香草酚,香草素,乙基香草素,麦芽酚及乙基麦芽酚之油和萃取物;该矫味成分(B)和(C)之合并存在量系占该组成物总重之0.1至10wt%且该矫味成分(C)之存在量系占该矫味成分(B)和(C)总重之1ppm至10wt%。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口腔用组成物,其中该易碎颗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