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具(二)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造型独特、设计新颖之灯具(二),乃针对同类物品其形状之创作者。请参阅第一图所示,本创作系以流畅、滑顺之线条构成整体造型,且在一本体底部周缘环设有数歧杆及数饰件,各歧杆末端设有灯座,底部并设有一灯泡;请配合第二、三图观之,本体顶部设有呈倒锥型之固定座,本体顶端则呈由上而下渐次倾斜扩张状,在约中间处以圆弧收束,以下部位则以平直线条构成,周面凸设有饰品,而该歧杆系以圆弧造型自本体底部延伸而出,末端呈向上弯曲状,在末端处更形成有弯曲多变之饰片,而该灯座则呈锥状且设于饰片与歧杆衔接处,显得相当协调,在每二歧杆间即设有呈渐层造型之饰件,饰件呈现透明、亮丽之视觉美感,且与灯泡配合,可展现出亮丽、灿烂之意象。如第四、五图所示,系与第二、三图之造型大致相同,且展现全方位之协调美感。如第六图所示,数歧杆系呈辐射排列状地由本体延伸而出,且与本体周面之饰品互相搭配,可展现出亮丽、灿烂之视觉美感。如第七图所示,由底面观之,灯泡周边环设有数饰件及数歧杆,系呈现出绚烂、醒目之造型美感。综上所述,本创作之整体造型,系在流畅的线条中呈现出典雅、流畅的意象,且呈现出亮丽、轻巧之外观造型,其新颖性又已毋庸置疑,爰依法提请专利。
申请公布号 TW280685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7.01
申请号 TW084310586 申请日期 1995.12.16
申请人 张茂树 发明人 张茂树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灯具(二)』之形状。图示简单 说明: 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地址 台中县大雅乡横山村中山路十一之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