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拖鞋(一) |
摘要 |
本创作系指一种造型独特、设计新颖之拖鞋(一),乃针对同类物品之形状,首先创作者。请参阅下列各图所示,本创作之拖鞋(一)系由鞋身与鞋面组合而成,该鞋面上设有一蝶形片,该蝶形片内设有数透空六角形孔,该鞋身系分布均匀设有数透空圆孔,而鞋身顶面并配合透空圆孔间亦分布均匀设有数圆凸粒,该鞋身底面环周凸设有一凸堤,该凸堤内之前端与末端并凸设有数矩形横条及数矩形直条,并构成有数矩形凹槽,藉由以上构成的花纹,使该拖鞋(一)除了呈现出线条搭配的流畅感,其鞋身与鞋面圆滑、柔顺的造型,更给予人一种特异的风格感受。综观本创作之拖鞋(一),在美感及物品性之设计理念下,不仅展现出造型搭配的立体感,其圆滑、柔亮、线条分明的外观造型,更能表线出明亮清晰的视觉感受,亦充份表现出设计之物品性及创造性,在同类物品中具有首先创作之新颖性,诚能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爰依法提请新式样专利。 |
申请公布号 |
TW279595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6.06.21 |
申请号 |
TW084310887 |
申请日期 |
1995.12.27 |
申请人 |
金星企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舜廉 |
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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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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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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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
主权项 |
图示简单说明: 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
地址 |
彰化县秀水乡庄雅村溪心街一八七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