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彩甲车
摘要 彩甲车由电作永久动力,消失由燃料废气造成的污染和动力机起动的隆隆噪音。它的外观结构,可仿照昆虫、兽类等动物制作。
申请公布号 CN1124701A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6.19
申请号 CN93121059.3 申请日期 1993.12.21
申请人 赵华民 发明人 赵华民
分类号 B60K1/00 主分类号 B60K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富有艺术美感并消失燃料废气污染的交通工具。其特征是:1.由电作永久动力。2.仿照昆虫、兽类等动物制作的外观结构。
地址 532802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福新乡松山村山柳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