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电梯装置,主要在具有沿垂直设置之一对导轨昇降之吊篮(cage),将吊篮之篮室(篮厢)经由地板框架(floor frame)加以支持之篮框(cage frame),固定有与前述导轨相对向被配置之非常停止装置(emergencystopper,即紧急停止装置)之电梯装置中;其特征为:在前述非常停止装置之上部设置反作用力(reaction force)支持构件,将此反作用力支持构件固定在前述篮框,由此反作用力支持构件来支持前述非常停止装置,等为构成者。2. 一种电梯装置,主要在具有沿垂直设置之一对导轨昇降之吊篮,将此吊篮之篮室经由地板框架加以支持之篮框,固定有与前述导轨相对向被配置之非常停止装置(紧急停止装置)之电梯装置中;其特征为:在前述非常停止装置之上部设置反作用力支持构件,将此反作用力支持构件之侧部固定在前述篮框之下框,由此反作用力支持构件来支持前述非常停止装置,等为构成者。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电梯装置中;前述反作用力支持构件之上面,乃顶接于前述地板框架下面者。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电梯装置中;上述下框乃由留有间隔相对向之一对框构件所构成者。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电梯装置中;前述反作用力支持构件乃位置于前述一对框构件之间,并被固定在两侧之框构件者。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4或5项所述之电梯装置中;上述反作用力支持构件乃以较前述篮框为厚之厚板所形成者。7. 一种电梯装置,主要在具有沿垂直设置之一对导轨昇降之吊篮,将此吊篮之篮室经由地板框架加以支持之篮框,固定有与前述导轨相对向被配置之非常停止装置(紧急停止装置)之电梯装置中;其特征为:在前述非常停止装置之上部一体设置反作用力支持构件,将此反作用力支持构件之侧部固定在前述篮框之下框,且将前述反作用力支持构件之反导轨侧经由力矩支持构件固定在前述下框,等为构成者。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电梯装置中;前述反作用力支持构件之上面,乃顶接于前述地板框架之下面者。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或第8项所述之电梯装置中;前述非常停止装置,乃具有支持使其紧急停止之制动零件之装置支持构件,及连结前述反作用力支持构件与前述装置支持构件之连结构件等;此等装置支持构件及连结构件亦由平板钢所形成者。图示简单说明:图1:表示本创作之电梯装置之非常停止装置之一实施例之正面图。图2:图1沿Ⅱ—Ⅱ线之断面图。图3:图1之平面图。图4:表示本创作之电梯装置之全体之概念图。图5:表示本创作之电梯装置之吊篮之侧面图。图6:表示本创作之电梯装置之非常停止装置之其他实施例之相当于图2之图。图7:图6之平面图。图8:表示本创作之电梯装置之非常停止装置之进一步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