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尾气净化器 |
摘要 |
一种尾气净化器包括有排气部分和主体部分,主体部分由主体与污物存储室相配合构成,污物存储室设于主体下端,主体前部为进气道,进气道的末端下部为一下倾的斜面,斜面上设有离子净化器,在主体前端进气道的末端竖直平面内与气流方向呈锐角设置有I级过滤器,其下端设有污物存储室的入口,在I级过滤器的后端设有II级过滤器,上述结构有利于污物流动,可大大降低硫、铅、锌、汽油、水、炭黑、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碳的含量,且不损失发动机的功率,污物还可直接流入污物存储室统一处理。 |
申请公布号 |
CN2228542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6.06.05 |
申请号 |
CN94228696.0 |
申请日期 |
1994.05.26 |
申请人 |
李国军 |
发明人 |
李国军 |
分类号 |
F01N3/08 |
主分类号 |
F01N3/08 |
代理机构 |
沈阳杰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光 |
主权项 |
1、一种尾气净化器,包括有排气部分(1)和主体部分,二者螺栓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体部分是由主体(7)与污物存储室(6)相配合构成,污物存储室(6)设于主体(7)下端,主体(7)前部为进气道,进气道的末端下部为一下倾的斜面,斜面上设有离子净化器(8),在主体(7)前端进气道的末端竖直平面内与气流方向呈锐角设置有I级过滤器(4),其下端设有污物存储室的入口,在主体(7)内I级过滤器(4)的后端设有II过滤器(3)。 |
地址 |
110034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473-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