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吸烟制品 | ||
摘要 | 一种吸烟制品(10)有产生香味的物质作为可燃烧的吸烟单元(12)。产生香味的物质含热不可逆胶凝的葡聚糖构成的香味组分储藏物质和储藏在该储藏物质中的香味组分,它可通过未胶凝的葡聚糖和加在其中的香味组分的混合物热胶凝的方法得到。因为香味组分牢固地固定和储藏在胶凝的葡聚糖三维网络结构中,香味组分的贮存性质和释放持久性都得到提高。 | ||
申请公布号 | CN1123001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6.05.22 |
申请号 | CN95190053.6 | 申请日期 | 1995.01.26 |
申请人 | 日本烟业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齐藤裕;安斋由和子;铃木龙一;市濑宏 |
分类号 | A24B3/12;A24B15/40 | 主分类号 | A24B3/12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革生 |
主权项 | 1.一种吸烟制品,它有可燃烧的吸烟单元,所述的吸烟单元含产生香味的物质,所述的产生香味的物质含由已热不可逆胶凝的热不可逆凝聚的葡聚糖构成的香味组分储藏物质和储藏在所述的储藏物质中的香味组分,所述的吸烟单元通过未胶凝的热不可逆凝聚的葡聚糖和加在其中的香味组分的混合物热胶凝的方法来制备,并且仅通过燃烧就能释放出足够数量的香味组分。 |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