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它包括窗帘支架,带挂帘装置的导轨(11)和(12),电动机(2)以及绳轮系统(3)等,所说的窗帘支架是由三截以上的窗帘支架(41)、(42)和(43)组成的。本实用新型的特点是通过去掉其中的一截窗帘支架(42)或几截使窗帘机构的长度变短,这一改进,能为生产厂家减少生产成本,同时又能为消费者提供各种长度规格的电动窗帘机构。 |
申请公布号 |
CN2225815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6.05.01 |
申请号 |
CN95210489.X |
申请日期 |
1995.05.08 |
申请人 |
马伟洪 |
发明人 |
马伟洪 |
分类号 |
A47H1/02 |
主分类号 |
A47H1/02 |
代理机构 |
广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洪 |
主权项 |
1、一种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包括窗帘支架,带挂帘装置的导轨(11)和(12),电动机(2),以及绳轮系统(3)等,所说的窗帘支架的下面设有导槽(5)导轨(11)、(12)嵌在窗帘支架下面的导槽(5)内从而固定装在窗帘支架的下方,其特征是,所说的窗帘支架是由三截以上的窗帘支架(41)、(42)和(43)组成的。 |
地址 |
528200广东省佛山市桂城海三路二排二幢805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