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它包括窗帘支架,带挂帘装置的导轨(11)和(12),电动机(2)以及绳轮系统(3)等,所说的窗帘支架是由三截以上的窗帘支架(41)、(42)和(43)组成的。本实用新型的特点是通过去掉其中的一截窗帘支架(42)或几截使窗帘机构的长度变短,这一改进,能为生产厂家减少生产成本,同时又能为消费者提供各种长度规格的电动窗帘机构。
申请公布号 CN2225815Y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5.01
申请号 CN95210489.X 申请日期 1995.05.08
申请人 马伟洪 发明人 马伟洪
分类号 A47H1/02 主分类号 A47H1/02
代理机构 广州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张洪
主权项 1、一种长度可调的电动窗帘机构,包括窗帘支架,带挂帘装置的导轨(11)和(12),电动机(2),以及绳轮系统(3)等,所说的窗帘支架的下面设有导槽(5)导轨(11)、(12)嵌在窗帘支架下面的导槽(5)内从而固定装在窗帘支架的下方,其特征是,所说的窗帘支架是由三截以上的窗帘支架(41)、(42)和(43)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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