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及其照明设备
摘要 一种灯包括有一个诸如玻璃管那样的透光气密容器,其两端具有要密封的部分,一个光发射装置包含有一层荧光发光层和电极,它被装在透光气密容器中,在透光气密容器内表,直接或者间接地形成一层金属氧化物层并且至少在其密封部分处被玻璃化。一个照明设备包括主体,安装在该主体上并且具有上述结构的灯和一个安装在主体用于操作灯的操纵部件。
申请公布号 CN1115493A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1.24
申请号 CN94120478.2 申请日期 1994.12.28
申请人 东芝照明株式会社 发明人 田村畅宏;畠田圭司
分类号 H01J61/35 主分类号 H01J61/35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萧掬昌;王忠忠
主权项 1.一种灯包括:一个具有密封部分的透光气密容器;一个装在所述的透光气密容器中用来发射光的光发射装置;以及 一层在所述透光气密容器的内表面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并且至少在其密封部分被玻璃化的金属氧化物层。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