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不具刮胡头之刮胡单元
摘要 本创作之刮胡单元为乾刮胡器之部份与组合使用供作刮除胡毛(即拔起与切割):该刮器具有活动与结构外形并由三角形上主体,等高及较宽之三角支架形中间部份,及较低之三角支架形下主体所构成;刮胡单元之三角形上主体具有圆滑边缘,其顶部中间有三叶形凸部;该三叶形凸部由三个浮冰形片所构成,使刮胡单元之上主体形成双凸形、实如前、后与侧视图(见图2,3,4与5)由浮冰形片缓朝上倾斜至刮胡单元上主体之中间;各浮冰形川具有罗马盾形与〝V〞形顶部;各浮冰形片中间有一圆形开孔,刮胡单元之三角形上主体之各侧面之上方中间有一窄横修长〝眼〞形柔凹部;刮胡单元之三角支架形中间部份有一微凸侧面,并在右侧(见图4)有一横修长方凹区与其半圆形末端;刮胡单元三角支架形下主体具有弯底部,其高度系由刮胡单元之前面向后降低(见图4与5);刮胡单元之三角支架形下主体久正面有一尖锐内弯;该刮胡单元具有柔圆滑外观系由刮胡单元圆切角隅,该刮胡单元之三角形上方部份之圆切边缘,刮胡单元之三角形上主体侧面之上方中间之横修长〝眼〞形柔凹区,及刮胡单元之支架形部份之微凸面等所形成。上述诸特征以参阅本案各附图更易于了解。
申请公布号 TW267656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1.01
申请号 TW084305455 申请日期 1995.07.04
申请人 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马丁.包尼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如附图所示之「不具刮胡头之刮胡单元」之形状 。图示简单说明: 图1显示本创作之立体图; 图2为其前视图; 图3为其后视图; 图4为其右侧视图; 图5为其左侧视图; 图6为其俯视图;
地址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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