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时钟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新颖别致之照明时钟,详而言之,特别是指如附图所示之照明时钟者。请参阅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并请配合其他各图所示,本创作包含有一竖立且微向后仰之壳体,第一眼印象即能给人一种高耸挺拔之美感,该壳体之正面形成一光滑之平面,于平面上部嵌设有一圆形之时钟刻度盘,壳体由顶面至两侧边系形成有平滑顺畅之曲线,在壳体两侧边之腰部更形成对衬别致之凹入部,壳体之背部由上而下依序设有闹铃启闭键、闹铃时间调整钮、时间调整钮及电池盖,且配合壳体微向后仰之弧度,形成一种简洁雅致的美感,于壳体底部嵌设有一照明灯,且于照明灯左下方设有一启闭开关,在本创作照明时钟竖立摆置时,该启闭开关被压掣使照明灯处于被关闭之状态,当拿起本创作照明时钟,该启闭开关未被压掣而使照明灯开启,即可作为手电筒之用,且该壳体腰部之凹入部恰可供吾人手指拿捏,亦符合人体工学之设计。综上所述,本创作整体造型新颖别致、曲线浑圆流畅,且能给人一种矗立挺拔之美感,应已符合新式样之专利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267020 申请公布日期 1995.12.21
申请号 TW084301991 申请日期 1995.03.13
申请人 蔡丰州 发明人 蔡丰州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启舜 高雄巿苓雅区中正一路二八四号十二楼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照明时钟之形状。图示简单说明: 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左视图。 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视图。 第六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地址 高雄巿后劲东路七十五巷十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