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促销游乐装置
摘要 顾客以编码游乐卡(32,38)插入游乐机(10),游乐机乃予读码并确定此游乐卡是否已于指规时间内用以游乐。如此透乐卡已于此一时间内游乐时,游乐机乃不允许使用,并产生出信息。如此卡未于此时间内用以游乐时,游乐机乃行运作,并任意定位于若干产品及/或彼此相关之服务之标示(17),标示与规定相组合乃允许顾客嬴得奖品。符号(19)可能包括表示营业身份之符号,可于组成规定组合时,选用作为自由卡。除了具有独特之透乐卡代码外,此游乐卡亦可包含有机构代码,使游乐卡抵能用于某一特定机构游乐之用。其他游乐卡可予持殊编码,俾提供游乐机之维护规定。
申请公布号 TW265629 申请公布日期 1995.12.11
申请号 TW083216957 申请日期 1992.12.23
申请人 英派克特莱米狄亚公司 发明人 查理士.艾.伯哈特;莱波德.柯汉;罗伯.狄.葛德
分类号 A63F3/06 主分类号 A63F3/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 一种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促销游乐装置,其特点为:显示装置(14)用以建立一基准点(15)及至少两独立影像(17)之分开系列(16,18,20),至少一系列包括有产品,服务或产品与服务相组合之标示,该至少两系列系可彼此相对与基准点相对而独立移动,以便该系列之一之影像可于基准点上,与另一系列中之影像相对准于一线上而产生各种组合,选择各组合中若干组合为中奖组合;移动装置,用以使该至少两系列彼此相对移动,以便使之随机产生各种组合;一游乐卡(32,38),启动该移动装置时无须作任何考虑;及一彩券分送器(24),用以在其中奖组合之一产生时发给一张中奖之彩券,其奖品系由包括其标示系在中奖组合中之产品或服务,与其标示系在中奖组合之产品或服务相关连之产品或服务,及可由该商业机构中取得之产品或服务等之组群中选定之。2.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中各系列(16,18,20)之至少一者包括有由制造厂商符号所组成之至少一自由卡符号(19),且其中中奖组合中之选定组合包括有至少一自由卡符号。3. 一种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促销游乐装置,其特点为:一视频显示器(14),用以建立一基准点(15)及至少两独立影像(17)系列(16,18,20),至少一系列包括有产品,服务或产品与服务相组合之标示,其至少两系列系可彼此相对及与其基准点相对而独立移动,以便系列内之一影像可于其基准点上与另一系列内影像相对准于一线上而产生各种组合,各种组合中选定组合系为中奖组合;移动装置,用与该视频显示器相连结,以使至少两系列彼此相对而独立移动,使之随机产生各种组合;一游乐卡(32,38),启动该移动装置而无须任何顾虑;一读卡机,用与该移动装置相连接而读取该游乐卡上之代码,及用以响应于该代码,通知其移动装置使至少两系列移动;以及一彩券分送器(24),用以在中奖组合之一产生时,显示发给奖品,此奖品系由包括其标示系在中奖组合中之产品或服务,与其标示在中奖组合中之产品或服务相关连之产品或服务,以及可由此商业机构中取得之产品或服务等之组群中选用之。4.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中代码包括以游乐卡代码作为特征之第一部份,及以识别其游乐卡可使用之商业机构之商业机构代码作为特征之第二部份,且该读卡机读取该代码之该第一及第二部份并以信号通知该移动装置以使其至少两系列响应于预定商业机构代码而随机移动。5. 一种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促销游乐装置,其特点为:用以进行游乐之游乐装置;用以于游乐装置上遂行非游乐维护功能之运作装置;以游乐代码编码之第一运作卡组(32,38);各以不同维护码编码第二运作卡组(32,38),其每一维护码用以识别各别不同维护功能;以及一读卡机,用以读取其游乐码和维护码,及于读取其第一运作卡组之一上之游乐码时,以信号通知其游乐装置以进行游乐,以及于读取第二运作卡组之一上之维护码时用以以信号通知其运作装置以遂行其维护功能中所选定之功能。6.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中该游乐装置特征上有一视频显示器(14),用以建立一基准点(15)及至少两独立影像(16,18,20)系列,至少一系列包括有产品,服务,或产品与服务相组合之标示,此等至少两系列系可彼此相对及与基准点相对独立移动,因此使一系列上影像可于基准点上,与另一系列上影像相对准于一线上而产生各种组合,此等各种组合中之选定组合系为中奖组合;该游乐装置使此至少两系列可彼此相对移动而随机产生各种组合;因而该读卡机在读取该游乐码时通知该游乐装置使其至少两系列移动;以及该运作装置遂行其维护功能之一,此功能响应于其第二组内所选定运作卡之一上维护码之读取,改变其游乐特性。7.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或6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进一步具有特征:一内部储存媒体,供电子式地储存资料于游乐装置内;一读取头,供电子式地读取储存之资料;及传输装置,用以使该资料由该读取头传输予该内部储存装置,其中,其维护码中之一,以信号通知运作装置使该传输装置起动。8.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或6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中该读卡机特征上为一单一读卡机,供读取该等第一及第二组操作卡。9.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或6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中该操作装置执行一非游乐性质的维修功能,该功能系响应该第二组操作卡中之选定者上之维修码的读取而改变该游乐的特征。10.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特征上尚有电子式地储存由该读卡机所读取之游乐卡代码一段选定的时期。11.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特征上尚有装置,供比较由该读卡机所读取之游乐卡代码与所有先前储存的游乐卡代码,以及在该选定的时期,假如由该读卡机所读取的该游乐卡代码被发现已经存有一既定的次数时,防止该移动装置移动该至少两序列。12.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特征上尚有一视频显示器,,每当该读卡机所读取的带有游乐卡代码的游乐卡系用于该选定的时期内时就显示一次。13.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或4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中该等产品或服务中至少一个的呈现是出现在该两个序列,而且该等中奖组合包括藉由对正该参考点而形成的匹配,而该匹配系成立于该两个序列之一中的产品或服务的呈现与另一序号中的产品或服务的呈现。14.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或4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中该视频显示器(14)建立一参考点(15)及至少三个分离的影像(17)序列(16.18.20),该等序列至少一个包括至少一个万用卡片符号(19),该等产品或服务的至少一个之呈现系出现在该等序列之至少两个中,该等中奖组合包括藉由对正该参考点而形成的匹配,而该匹配系成立于该两个序列之一中的产品或服务的呈现与另一序号中的产品或服务的呈现,以及该等中奖组合至少一个包括该至少一个万用卡片符号。15.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或4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中该视频显示器(14)显示至少两个个别轮子之每一个的周边表面视觉呈现,各该等轮子包含该等序列影像之一,而且其中该移动装置致使该等个别轮子各自相对于该等视觉呈现中之彼此,以便于在该等至少两个轮子上的各种影像组合可在该参考点读出。16. 一种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促销游乐装置,其特征在于:一视频显示器(14),用以建立一参考点(15)及至少两个别序列(16,18,20)影像(17),该等影像(17)包括产品、服务或以上两者之组合的部分呈现,该两个序列系彼此各自相对移动者且系相对于该参考点而移动,以便于该等序列之一中之影像在该参考点上与在另一序列中之影像对正而形成各种组合,选择该等中奖组合之一,而该等中奖组合包括一藉由该等至少两个序列中一产品或服务之部分呈现而形成之匹配,以便显示该产品或服务的完整呈现;耦合至该显示装置的移动装置,用以将该等至少两个序列彼此各自移动,以便形成各种随机组合;一游糸卡,启动该移动装置时无须作任何考虑;及一彩券分送器(24)用以当该等中奖组合之一形成时发出一奖品之彩券,,该奖系选自该产品或服务之群组,而该产品或服务的部分呈现形成该完整的呈现,与该产品或服务的部分呈现有关的产品或服务形成该完整的呈现,以及可自该商业机构取得的产品或服务。17.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用以诱使潜在顾客来到某一特定商业机构之一促销游乐装置,其中该等序列(16.18.20)至少之一包括至少一由制造商符号所组成之万用卡片符号(19)而且该等中奖组合中之选定者包括该至少一个万用卡片符号。图示简单说明:图1所示为根据本创作一项实施例所制成之游乐机正面视图;图2所示为游乐卡第一形式之顶平面视图,此卡可与图1游乐机相配合使用;图3所示为游乐卡另一形式之顶平面视图,此卡可与图1游乐机相配合使用;图4所示为图1游乐机萤幕上一种可能显示之高度简略图之正面视图;图5所示为图1游乐机萤幕上另一种可能显示之高度简略图之正面视图;图6所示为图1游乐机萤幕上又另一种可能显示之高度简略图之正面视图;图7所示为可由图1游乐机发出之优待券顶平面视图;图8所示为在远离图1游乐机之位置上萤光幕高度简略正面视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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