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
摘要 此时计用于指示一天文家从月球注视天空所理解到的地点相(phases of the earth)
申请公布号 TW265427 申请公布日期 1995.12.11
申请号 TW083112311 申请日期 1994.12.27
申请人 伊塔设计制造公司 发明人 基琳恩.艾森纳格
分类号 G04B49/00 主分类号 G04B4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 一种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包含时间基盘,表面及由该时间基盘所控制的时间显示机构),其特征为包含天文显示机构用于指示世界之地图,其为从月球上所看到的地球部份。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其特征为该时计包含用于显示相的机构,可在地图上指示为太阳所照射地球区域的大小。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其特征为该天文显示机构为转动环所形成,该环置于表面大与针同轴,环之周边携带成环状串的地球景像,正好为地球自转一圈之景像,当该环转动时,该景像可经由表面之开孔连续显示,所以环转时的角度可转换为地球在开孔上之显示的对应转动。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时计,其特征为该碟为前述时间基盘所控制,实质上每24小时48分钟45.78秒转动一周。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或4项中任一项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之时计,其特征为该环可连续步阶示动作,每一步阶动作将一新的地球景像带至开孔中。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其特征为该相显示机构,为系于转动轴上的半透明碟所成形,该碟被驱动以周期性地通过开孔,所以可罩住地球景像的一部份。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其特征为该碟有一二阶的转动对称,使得前述转动轴每转一圈可罩住地球景像两次。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其特征为该转动轴为该时间基盘所控制,约每59天转动一周。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其特征为该世界地图以极投影形式在表面上产生,其中该天文显示机构为一动体所形成,可在表面之前述地图之极的相同轴上转动,且该动体包含直线沿转动轴之任一侧延伸,可在任何时间于地图上标示从月球看到之半球及隐藏半球之间的线。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其特征为该运动体更包含一臂,垂直于前述线延伸,其可在地图上指示月球的方向,而同时指示为该线所分开的两半球中那一半球可从月球上看到。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其特征为该动体为该时间基盘所控制,实质上每24小时48分又45.78秒转动一周。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其特征为该动体为该时间基盘所控制,实质上每24小时48分又45.78秒转动一周。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10,11或12项之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其特征为该相显示机构为透明碟所形成,其与该动体同圆心,可在表面上转动,且其中透明碟的一半被上色,使得使用者经由透明碟观看世界地图时,可视别黑暗面及照明面。1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具有指示由月球可看到地球之部份之时计,其特征为该透明碟为该时间基盘所控制,每24小时转一圈。图示简单说明:图1a及1b说明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操作原理;图2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顶视图;图1a及1b为传统上使用的手表,包含时针2及分针3,其可在表面5上转动,一时间设定钮7,可调整时针2及分针3,如图1b所示,表1的表面5在12点钟位置有开孔,经此开孔
地址 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