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整形鞋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25047 申请公布日期 1979.04.01
申请号 TW06723330 申请日期 1977.07.13
申请人 美而文.谢 发明人 美而文.谢
分类号 A43B7/14 主分类号 A43B7/1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 台北巿松江路一四八号十二楼之三;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整形鞋包括有组合在一起之:一个扁平状,水平鞋底,该鞋底具有一与脚板底平面相同之外围形状,且包括有一呈定宽的宽状前面横向弓形部份(anteriortransversearchportion),一以大幅度向内弯曲及缩小的跖骨部份(metatarsalportion),以及一个后跟部份(heelportion);上述鞋底具有一可压缩的,且可长久顺应足部形状之一薄层;及一鞋子的上部(upper),该上部包括有一后跟部份(heelcounter),包容跖骨弓形部份侧面(metatarsalarch)且将之置于其下的鞋面(vamp),该鞋面具有一对彼此间分得很开,且向前凸出以沿足部侧边之上部伸展的襟翼(flaps)其每一襟翼各包含一纵例扣件装置(fastenerdevices),以及一个足尖部份(toeportion),该部份具有一个向后伸展以覆盖该跖骨弓形部份的宽状舌部,该舌部具有连接一起之上、下层(upperandlowerlayers)及至少一个横向大开口(opening),以便于其间随意穿过一种可调整之扣件(fastener),而与该等扣件装置配合;藉此该整形鞋密切地吻合于足部的形状,且以一种均匀、自然的方式支持着足部的每一部位。2﹒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一项所述之一种整形鞋,其中该前面横向弓形部份与该鞋底的后跟部份之宽度此大约是100比60,而该前面横向弓形部份宽度与该鞋底跖骨部份最狭宽度之比大约是100比40为其特征者。3﹒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一种整形鞋,其中该鞋底系由多数,互相固定在一起的扁平状薄层所制成者。4﹒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3项所述之一种整形鞋,其中该鞋底薄层,从顶层到底层,分别为皮质,软质橡胶泡绵(softrubberfoam),软质橡胶及软木为其特征者。5﹒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3项所述之一种整形鞋,其中该鞋底薄层,从顶层到底层,分别系皮质,软质橡胶泡绵及软质橡胶为其特征者。6﹒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3项所述之一种整形鞋,其中该鞋底设有由许多非圆形开孔组成的区域,并经该等非圆状孔,而有助于在压力下使鞋底成为与脚板底相同之形状者。7﹒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一种整形鞋,其中该扣件装置系鞋带跟,而该扣件系穿入该舌部中之开孔的一条鞋带,藉此,将该鞋面提起至支撑跖骨弓形部份的位置,而不致于让该舌部超皱纹为其特征者。8﹒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7项所述之一种整形鞋,其中该舌部中伸展于顶与底层间之该等开孔系大于穿入其间的该鞋带为其特征者。9﹒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7项所述之一种整形鞋,其中该上、下层(upperandlowerlayers)系沿其前、后边缘连接在一起,并且伸展于其两侧边之间,而至少有一个横向大开口(opening),以便将该鞋带横向穿过该上,下层间为其特征者。10﹒一种鞋底,包括有固定在一起之许多扁平状,水平薄层其外围具有与脚板底水平位置相同的形状,同时该鞋底包括有一个大体上呈定宽的宽状前面横向弓形部份,一个以大帽度向内弯曲及缩小的跖骨部份,以及一个后跟部份,该等薄层之一系由一种于压力下,能够变形以长期吻合于脚底形状之可压缩材料所构成者,该前面弓形部份(anteribrarch)与后跟部份之宽度比例大约系100比60,而该横向弓形部份与该跖骨部份之最窄部位的宽度比例大约系100比40者。11﹒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0项所述之一种鞋底,其中该鞋底薄层,从顶层至底层,分别为皮质,软质橡胶泡绵,软质橡胶及软木为其特征者。12﹒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0项所述之一种鞋底,其中该鞋底薄层,从顶层至底层,分别为皮质,软质橡胶泡绵及软质橡胶为其特征者。13﹒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3项所述之一种整形鞋,其中该鞋底系大约沿跖骨与脚趾骨间关节下之一条线,而向上向前弯曲为其特征者。14﹒一种整形鞋系包括有组合在一起之:一个扁平状,水平鞋底,该鞋底具有大体上互相平行的上下平面,并且其外围(Periphery)具有与脚板底水平位置相同之形状,同时该鞋底包括有一个大体上呈定宽的宽状前面横向弓形部份,一个大辐度向内弯曲及缩小的跖骨部份,以及一个后跟部份;以及一个上部,该上部包括有一个用于遮盖该跖骨弓形部份的宽舌部装置,该舌部装置具有构成于其上,以横向穿通一个可调整扣件之孔装置(aperturemeans),该孔装置包括有伸展于该舌部之顶层至底层间之许多大开孔为其特征者。15﹒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4项所述之整形鞋,其中该鞋底之前面横向弓形部份与该等后跟部份之宽度比例大约系100比60,而该前面横向弓形部份与该跖骨部之最狭窄部份之宽度此例大约系100比40为其特征者。16﹒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4项所述之整形鞋,其中该扣件系包括一条穿通该等大开孔的鞋带者。17﹒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6项所述之整形鞋,其中该舌部装置中的该等开孔系大于穿过其间的鞋带为其特征者。18﹒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4项所述之整形鞋,其中该舌部装置系包括,沿其前,后边缘固定在一起的上及下层(upperandlowerlayers),该等上及下层至少形成一个伸展于该舌部装置两边间的横向大孔,而成为该扣件横穿入该等层次间的孔装置为其特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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