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经编码之标章全像照片
摘要 本发明有关一种入码的全像照片,此种入码全像照片根据重演照明而形成一个第一影像与一个第二(光学编码)影像,其中,当重演照明由不相干宽带照明组成时,可由人视力解析的第一影像,可由人视力解析,而第二影像则不可由人视力解析。其中,当全像照片是根据原基准光束之重演照明来照明时,第二影像是可由机器来读出的。
申请公布号 TW260762 申请公布日期 1995.10.21
申请号 TW083107868 申请日期 1994.08.26
申请人 休斯飞机公司 发明人 李来玉;杰利沐迪;肯威羽;约翰伦迪;约翰葛勒;理查优朋;麦克威盖丹
分类号 G03H1/00 主分类号 G03H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张文仁 台北巿八德路三段八十一号七楼之七
主权项 1.一种曝光系统,用以使一具有一第一边及一与该第一边对立之第二边之全像式记录层曝光,包含:以一物体光束照明该全像式记录层之第一边之物体光束装置,形成一在第一影像位置上之第一物体之影像以及在一偏离该全像式记录层之光学编码影像位置上之第二物体之影像;以及以一基准光束照明该全像式记录层之第二边之装置。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影像位置系在该全像式记录层上。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第二物体之所述影像偏离该全像式记录层之第一边。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第二物体之所述影像偏离该全像式记录层之第二边。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基准光束包含一对准光束。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基准光束包含一收敛光束。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基准光束包含一扩散光束。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物体光束装置包含:散射器装置,用以提供一散射光输出;回应所述散射光输出之第一及第二成像装置,用以将成像照明导往所述全像式记录层之第一边,所述成像照明在一位于该全像式记录层上之散射器装置影像位置形成一所述散射器装置之影像;光罩装置,插置于所述第一及第二成像装置间;而所述第二成像装置之构形为使所述成像照明尚在一偏离该全像式记录层之光罩装置影像位置形成一所述光罩装置之影像。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成像装置在所述第一及第二成像装置间形成一所述散射装置之中间影像,且其中所述第二成像装置将所述中间影像成像以于该全像记录层形成所述散射装置影像。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及第二成像装置根据一单一影像反转形成所述散射装置影像。11.一种曝光系统,用以使一具有一第一边及一与该第一边对立之第二边之全像式记录层曝光,包含:成像装置,用以将成像照明导往所述全像式记录层之第一边,所述成像照明在一第一影像位置形成一第一物体之影像;偏离该全像式记录层第一边之光罩装置,用以遮罩所述成像照明;以及以一基准光束照明该全像式记录层之第二边之装置。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影像位置系在该全像式记录层上。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基准光束包含一收敛光束。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基准光束包含一扩散光束。15.一种曝光系统,用以使一具有一第一边及一与该第一边对立之第二边之全像式记录层曝光,包含:成像装置,用以将成像照明导往所述全像式记录层之第一边,所述成像照明包含一第一物体光束并在一第一影像位置形成一第一物体之影像;对该全像式记录层之第二边提供一第二物体光束之装置;以及以基准光束照明该全像式记录层之第二边之装置。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影像位置系在该全像式记录层上。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基准光束包含一收敛光束。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曝光系统,其中所述基准光束包含一扩散光束。19.一种由申请专利范围第1.11或15项之曝光系统制成之全像照片,系根据一原基准光束及一原物体光束予以记录,包含:一根据重演照明所形成之第一影像,所述第一影像位于该全像照片之平面上且当根据由不相干宽带照明构成之第一重演照明而形成时可被人类视力解析;以及一根据重演照明所形成之光学编码影像,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偏离该全像照片且当根据非模仿光栅方程式所定义原基准光束之重演照明而形成时不可被人类视力解析,但当根据模仿光栅方程式所定义原基准光束之重演照明而形成时则可被机器解读。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第一影像包含一散射器影像。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条码影像。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人脸影像。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文数字元影像。24.一种由申请专利范围第1.11或15项之曝光系统制成之全像照片,系根据一原收敛基准光束及一原物体光束予以记录,包含:一根据重演照明所形成之第一影像,所述第一影像位于该全像照片之平面上且当根据不相干宽带重演照明而形成时可被人类视力解析;以及一根据重演照明所形成之光学编码影像,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偏离该全像照片且当根据非模仿光栅方程式所定义原收敛基准光束之重演照明而形成时不可被人类视力解析,但当根据模仿光栅方程式所定义原收敛基准光束之重演照明而形成时则可被机器解读。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第一影像包含一散射器影像。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条码影像。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人脸影像。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文数字元影像。29.一种由申请专利范围第1.11或15项之曝光系统制成之全像照片,系根据一成一基准光束角度之原基准光束及一成一物体光束角度之原物体光束予以记录,包含:一根据重演照明所形成之第一影像,所述第一影像位于该全像照片之平面上且当根据包含周围光线之重演照明而形成时可被人类视力解析;以及一根据重演照明所形成之光学编码影像,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偏离该全像照片且当根据非模仿光栅方程式所定义原基准光束之重演照明而形成时不可被人类视力解析,但当根据模仿光栅方程式所定义原基准光束之一共轭之重演照明而形成时则可被机器解读。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第一影像包含一散射器影像。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条码影像。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人脸影像。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文数字元影像。34.一种由申请专利范围第1.11或15项之曝光系统制成之全像照片,系根据一原收敛基准光束及一原物体光束予以记录,包含:一根据重演照明所形成之第一影像,所述第一影像位于该全像照片之平面上且当根据不相干宽带重演照明而形成时可被人类视力解析;以及一根据重演照明所形成之光学编码影像,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偏离该全像照片且当根据非模仿光栅方程式所定义原收敛基准光束之重演照明而形成时不可被人类视力解析,但当根据模仿光栅方程式所定义原收敛基准光束之一共轭之重演照明而形成时则可被机器解析。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第一影像包含一散射器影像。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条码影像。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人脸影像。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全像照片,其中所述光学编码影像包含一文数字元影像。图示简单说明:图1A简略地图示出依照本发明之反射全像照片利用宽带光源作的重演,它制造出可被人视力读出的第一影像与不可被人视力轻易读出的第二影像。图1B简略地图示图1A反射全像照片利用窄带光源作的重演,它制造出可被机器读出的第二影像。图2简略地图示出一套构制图1A与1B的反射全像照片的曝光系统。图3简略地图示另外一套依照本发明构制反射全像照片的曝光系统。图4简略地图示出又一套依照本发明构制反射全像照片的曝光系统。图5简略地图示出依照本发明构制全像照片的一套曝光系统,它形成出可被人视力解析的第一影像,以及不可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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