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尔夫球杆身
摘要 一种轻重量,高强度碳纤维高尔夫球杆身包括:由碳纤维加固之塑胶所形成之内部,中间和外部等管状层。中间层系由具有35000kg/m㎡或更大模数之高模数,高强度碳纤维所形成,而外层则由具有23000至30000kg/m㎡模量之高强度碳纤维所形成。将中间层和外层的碳纤维,以关于杆身的纵轴,0至15度范围内之一个角度予以定向,而内层的碳纤维则以30°至80°之一角度予以定向,中间层VS外层之重量比率范围自15:85至50:50,而内层的重量是基于三层之总重量,以重量计30-60%。该杆身具有以频率计,每分钟220-240周期的刚性及63g或更少之重量在自尖端,1143mm的轴向长度中。
申请公布号 TW257078 申请公布日期 1995.09.11
申请号 TW083200115 申请日期 1991.10.14
申请人 苏膜尔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本木启博;赤塚蓌夫;原田敬
分类号 A63B53/10 主分类号 A63B53/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握持端及尖端之高尔夫球杆身,它包括:一个内部管状层,由含有第一种碳纤维基团之第一种经碳纤维加固之环氧树脂所形成,该内部管状层连续延伸遍历杆身之长度,以及一个外部管状层,其邻近地环绕该内部管状层且遍及其长度,该外部管状层系由含有第三种碳纤维基团之第三种经碳加固之环氧树脂所形成;其特征在于:该第一种碳纤维基团具有23,000-65,000kg/mm@su2之模数,且系相对于该杆身之纵轴依40至80度之范围内之一角度被定向;该第三种碳纤维基团具有23,000-30,000kg/mm@su2之模数,且系相对于该杆身之纵轴依0至5度之范围内之一角度被定向;一中间管状层被设于该内部管状层及外部管状层之间且遍及于其长度,该中间管状层由含有第二种纤维基团之第二种经碳纤维加固之环氧树脂所形成,该第二种碳纤维基团具有35,000-60,999kg/mm@su2之模数,且系相对于该杆身之纵轴依0至5度之范围内之一角度被定向;该中间管状层与该外部管状层之重量比系在20:80至50:50之范围内;在该内部管状层,中间管状层及外部管状层等每一层中之碳纤维之含量,以重量计,系于73-80%之中,且该内部管状层之重量占该内部管状层、中间管状层及外部管状层之总重量的30-60%。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尔夫球杆身,它具有以频率计,220-240周期/分钟之刚性以及在自尖端1143mm的轴长度中,63g或更小之重量。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尔夫球杆身,另外包括:被提供在内层之内部之第一,管状加固层,并自尖端,而延伸,具有50至500mm长度,该第一加固层系由第四种经碳纤维加固之塑胶所形成,并含有以关于杆身之纵轴,0至15度范围内之一个角度所定向之第四碳纤维基团,及第二,管状加固层,设置在内层之内部,并自维持终端,通过100-800mm的长度而延伸,该第二加固层系由第五种经碳纤维加固之塑胶所形成,并含有以关于杆身之纵轴,80至90范围内之一个角度予以定向之第五碳纤维基团。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高尔夫球杆身,另外包括:第三管状加固层被配置在内层与中间层之间,并自尖端通过50至500mm长度而延伸,该第三加固层系由第六经碳纤维加固之塑胶所琼成,并含有以关于杆身的纵轴,0至15度范围内之一个角度予以定向之第六碳纤维基团。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高尔夫球杆身,另外包括第四,管状加固层,系被配置在内层与中间屁之间,并自握持终端通过100-800mm长度而延伸,该第四加固层系由第七种,经碳纤维加固之塑胶所形成,并有以关于杆身之纵轴,后80至90范围内之一个角度予以定向之第七种碳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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