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由一接收器与一记录器组成之视频与/或声 频信号 接收与记录装置,其中该记录器具有: 与该接收器一起接通之一中间储存机构,此储存机 构具有 限于特定数据信号时段之容量,且在该特定时段中 以循环 方式永久储存所接收之数据信号,及 一接近与连接器,其具有让使用者引动记录器之功 能,使 得该记录器可使用储存于该中间储存机构中之数 据信号者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接近 与连接 器于引动记录器后将储存于该中间储存机构中之 数据信号 传递至该记录器,且于一中间储存后将继而接收之 数据信 号储存于该中间储存机构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接近与连接 器于引动记录器后使该中间储存机构停止,并将继 而接收 之信号直接传递至该记录器者。4.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2或3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中间 储存机构为一环形条状数据载体或一储存碟者。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中 间 储存机构为一记忆体,其推动储存之数据通过其间 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有 限容量相 应于2至10分钟,且最好为3.5至6.5分钟之记录时间者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中任一项所述之装 置,其 中当一记录载体插入该记录器中时,后者容许记录 载体前 进并形成相应于该中间储存机构之有限容量之一 前置部份 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接 收器为一 无线电接收器,且该记录器为一卡式记录器者。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接收器 为一 电视接收器,且该记录器为一录影机者。10.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接收器为一 扩音器者。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 其中该接收器/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