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绝热产品,由具有实质上均一体积填充性之 不规则 型玻璃纤维组成,在绝热产品压缩至压缩密度介于 6至 18pcf(96至288 kg/m3)之范围后,该绝热产品所具之回复 密度范围介于0.3至0.6pcf(4.8至9.6 kg/m3)。2.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绝热产品,在产品压缩至压 缩密度介于9至18 pcf(144至288kg/m3)之范围后,具有回 复密度范围0.3至0.6 pcf (4.8至9.6 kg/m3)。3.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2项之绝热产品,其中不规则型玻 璃纤维包含二种热膨胀系数相异之不同玻璃组成, 二种玻 璃间热膨胀系数之差大于2.0 ppm/℃。4.根据申请专 利范围第3项之绝热产品,其中不规则型玻 璃纤维不含黏合剂。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绝热产品,在产品压缩至压 缩密度介于9至15pcf(144至240 kg/m3)之范围后,具有回 复密度范围0.3至0.6 pcf (4.8至9.6 kg/m3)。6.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5项之绝热产品,其中不规则型玻 璃纤维包含二种热膨胀系数相异之不同玻璃组成, 二种玻 璃间热膨胀系数之差大于2.0 ppm/℃。7.根据申请专 利范围第6项之绝热产品,其中不规则型玻 璃纤维不含黏合剂。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绝热产品,其回复比介于12 :1至50:1之范围。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绝热 产品,其中不规则型玻 璃纤维包含二种热膨胀系数相异之不同玻璃组成, 二种玻 璃间热膨胀系数之差大于2.0 ppm/℃。10.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9项之绝热产品,其中不规则型玻 璃纤维不含黏合剂。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绝热产品,其中不规则型玻 璃纤维不含黏合剂。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 之绝热产品,其中不规则型 玻璃纤维有足量之缠结,可使不含黏合剂之绝热产 品悬吊 自身之重量时仍具完整保持性。13.根据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绝热产品,其中不规则型玻 璃纤维包含二种热膨胀系数相异之不同玻璃组成, 二种玻 璃间热膨胀系数之差大于2.0 ppm/℃。14.一种含有 不规则型玻璃纤维之绝热产品,在绝热产品 压缩至压缩密度介于6至18pcf(96至288 kg/m3)之范围后 ,该绝热产品具有回复密度范围介于 0.3至0.6 pcf (4.8至9.6kg/m3)。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 14项之绝热产品,在产品压缩至 压缩密度介于9至18 pcf(144至288 kg/m3)之范围后,具 有回复密度范围0.3至0.6 pcf (4.8至9.6 kg/m3)。16.根据 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绝热产品,在产品压缩至 压缩密度介于9至15 pcf(144至240 kg/m3)之范围后,具 有回复密度范围0.3至0.6 pcf (4.8至9.6 kg/m3)。17.根据 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绝热产品,其回复比范围 由12:1至50:1。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绝热产 品,其中不规则型玻 璃纤维不含黏合剂。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 之绝热产品,其中不规则型 玻璃纤维有足量之缠结,可使不含黏合剂之绝热产 品悬吊 自身之重量时仍具完整保持性。20.根据申请专利 范围第14项之绝热产品,其中不规则型 玻璃纤维包含二种热膨胀系数相异之不同玻璃组 成,二种 玻璃间热膨胀系数之差大于2.0 ppm/℃。图示简单 说明: 图1为热定型法之正视概略图,以此法可制得本发 明之绝 热产品。 图2为直接成形法之透视概略图,以此法可制得本 发明之 绝热产品。 图3为本发明绝热产品具体实施例之透视概略图。 图4为成纤机之正视截面图,以此可制得本发明之 纤维。 图5为图4纺纱机,沿线5—5所截部分之平视图。 图6为图5纺纱机,沿线6—6所截之正视概略图。 图7为本发明之不规则玻璃纤维,具50:50 A/B 玻璃比, 之概略截面图。 图8为含A/B玻璃比低于50;50之不规则玻璃纤维之概 略图 。 图9为先前技艺之螺旋形玻璃纤维之透视概略图。 图10为本发明之不规则型玻璃纤维,处于天然未强 制状态 ,之透视概略图。 图11为图10纤维处于伸展状态,之透视概略图。 图12为图10不规则型玻璃纤维,经细致放大之透视 概略图 。 图13为螺旋形纤维(112)及不规则型纤维(122)二者循y -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