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飞碟烟火构造
摘要 一种飞碟烟火构造,主要包括一下壳体、一嵌合于下壳体之燃料圆筒以及一可固定于下壳体之可绕性翼面,当燃放时飞碟烟火可旋转而产生垂直上升之浮力,并产生旋转焰花之效果。
申请公布号 TW255485 申请公布日期 1995.08.21
申请号 TW083200419 申请日期 1994.01.12
申请人 陈敬旺 发明人 陈敬旺
分类号 F42B4/06 主分类号 F42B4/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冠赐 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一六四号四楼之三
主权项 1.一种飞碟烟火构造,包括:一下壳体,该下壳体包含有一中空半圆柱体、一翼面倾斜之右翼以及一翼面与右翼呈相反倾斜之左翼;一燃料圆筒,嵌合于中空半圆柱体,该燃料圆筒内分别设置有底部层、燃料层及封口层,于燃料层之近底部层一侧筒身设有喷嘴,并有引线经由喷嘴而连接于燃料层中;以及一可绕性翼面,可与下壳体之右翼及左翼之翼面相贴合,而夹持住燃料圆筒;因此;当燃料圆向平行于地面之方向喷出燃料气体时,飞碟烟火可旋转而垂直昇高,并产生旋转焰花之烟火效果。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一项所述之飞碟烟火构造,其中该下壳体系以塑胶射出一体成型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一项所述之飞碟烟火构造,其中该右翼其翼面呈前侧向上后侧向下倾斜,该左翼其翼面呈前侧向下后侧向上之倾斜,且该喷嘴系位于左侧边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一项所述之飞碟烟火构造,其中该右翼其翼面呈前侧向下后侧向上倾斜,该左翼其翼面呈前侧向上后侧向下之倾斜,且该喷嘴系位于右侧边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一项所述之飞碟烟火构造,其中该燃料圆筒之底部层及封口层为泥土,而燃料层系由发射药层与有色焰花火药层所构成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一项所述之飞碟烟火构造,其中该可绕性翼面系为纸材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一项所述之飞碟烟火构造,其中该可绕性翼面印刷有彩色图样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一项所述之飞碟烟火构造,其中该可绕性翼面设置有二裂缝者。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之结构分解图;第二图: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示意图;
地址 台北县林口乡中山路八十一巷十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