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电子游戏机 | ||
摘要 | 一种电子游戏机,包括有一灯号显示板及两个操作子机,其特征在于:灯号显示板上具有复数方格而形成灯号区,每一方格之间以隔板区隔,每一方格内部装设有两个不同颜色且并置的发光体,相同颜色的发光体形成第一组发光体,而另一颜色的发光体形成第二组发光体,该灯号区之上再以一透明护板盖覆;两支操作子机上,则各配合灯号显示板灯号区的方格数目,设有相同数目的按压键,其中一操作子机的每一按压键对应至灯号显示板各方格内的第一组发光体,而另一操作子机的第一按压键对应至灯号显示板各方格内的第二组发光体,而可由操作子机各自控制该灯号显示板的方格内发光体的点亮。 | ||
申请公布号 | CN2204628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5.08.09 |
申请号 | CN94228163.2 | 申请日期 | 1994.03.28 |
申请人 | 邱文达;邱水文 | 发明人 | 邱文达;邱水文 |
分类号 | A63F9/24 | 主分类号 | A63F9/24 |
代理机构 | 中国科学院沈阳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汪惠民 |
主权项 | 1、一种电子游戏机,包括有一灯号显示板及两个操作子机,其特征在于:灯号显示板上具有复数方格而形成灯号区,每一方格之间以隔板区隔,每一方格内部装设有两个不同颜色且并置的发光体,相同颜色的发光体形成第一组发光体,而另一颜色的发光体形成第二组发光体,该灯号区之上再以一透明护板盖覆;两支操作子机上,则各配合灯号显示板灯号区的方格数目,设有相同数目的按压键,其中一操作子机的每一按压键对应至灯号显示板各方格内的第一组发光体,而另一操作子机的每一按压键对应至灯号显示板各方格内的第二发光体,而可由操作子机各自控制该灯号显示板的方格内发光体的点亮。 | ||
地址 | 台湾省宜兰县罗东镇中正南路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