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伞塔
摘要 伞塔是一种娱乐游艺设施,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种都能体验跳伞运动感觉的游艺设施,本实用新型是为游客提供一种从60~80米高空乘吊伞降到地面的伞塔,伞塔由塔柱、机械室、吊伞、曳引钢丝绳、悬臂、维护电梯,维护走台,导向钢索、避雷针等组成。塔柱是金属钣壳结构,塔柱内有维护电梯运行其中;塔柱顶部设有机械室,机械室内安装吊伞驱动系统、电器控制柜、安全制动系统等,能有效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
申请公布号 CN2196599Y 申请公布日期 1995.05.10
申请号 CN93243367.7 申请日期 1993.11.02
申请人 沈阳飞机制造公司 发明人 于文芳;吕吉祥;何明安;张勤满;谷绍成
分类号 B64D23/00;A63G31/00 主分类号 B64D23/00
代理机构 航空航天工业部航空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侯秉慈
主权项 1、伞塔由塔柱、机械室、吊伞、曳引纲丝绳、悬臂、维护电梯、维护走台、导向纲索、避雷针等组成,其特征在于:机械室内安装有吊伞驱动系统及电器控制柜,驱动系统是由控制台启动电动机,联通制动器,经减速器带动曳引轮转动,通过曳引轮和纲丝绳的静摩擦,使曳引轮带动纲丝绳驱动吊伞升降运动,为限制吊伞在运行中超速降落,机械室内安装吊伞的安全制动系统,是由测速发电机控制电力液压推动器工作,再通过制动机构的制动板抱住曳引纲丝绳,使吊伞停止升降运动,每个吊伞用三根导向钢索导向升降,塔柱是金属钣壳结构,塔柱内有维护电梯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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