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从含酚等碳酸钠废液中净化回收碳酸钠溶液的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从焦化厂排放的含酚等碳酸钠废液中净化回收碳酸钠溶液的方法。向废液中加入一定量的甲醛溶液,搅拌均匀,加热溶液,恒温(50-60℃)搅拌3-4小时,静置,过滤分离缩合物沉淀。继续加热溶液,恒温(90-100℃)搅拌3-4小时,静置,过滤分离聚缩物沉淀,最后得到净化的碳酸钠溶液。本方法操作简单,不需复杂的设备即可实现,在焦化行业中应用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 ||
申请公布号 | CN1098328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5.02.08 |
申请号 | CN93115716.1 | 申请日期 | 1993.07.31 |
申请人 | 本溪钢铁公司焦化厂 | 发明人 | 李栋枢;富家骅;马金生 |
分类号 | B01D17/00;C02F1/58 | 主分类号 | B01D17/00 |
代理机构 | 本溪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溪洋 |
主权项 | 1、一种从含酚等碳酸钠废液中净化回收碳酸钠溶液的方法,其特征是向废液中加入甲醛并搅拌均匀,通过控制温度使酚等杂质与碳酸钠溶液分离,达到净化回收碳酸钠溶液的目的,甲醛的浓度是37-40%(重量),加入的甲醛与废液中含有的可溴化物的重量比是1∶1.6-1.7,首先加热溶液,控制溶液的温度为50-60℃,缓慢搅拌3-4小时,静置,用滤布过滤沉淀物,继续加热过滤后的溶液,控制溶液的温度为90-100℃,缓慢搅拌3-4小时,静置,用滤布过滤沉淀物,经过滤后所得到的溶液即为净化的碳酸钠溶液。 | ||
地址 | 117021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