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钉子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钉子,其系用于欲连结物(如薄状片体等)之钉合元件者,该钉子系包含有一钉头、一延伸于钉头一侧之钉杆;其中,该钉杆距钉头适当处系形成一向钉杆两侧延伸且渐往下锐减之导引部,而该导引部断面最长之宽度系较钉头宽度为短,且该导引部与钉头间系形成一夹掣空间;当使用于钉合欲连结物时,本创作之钉子系利用其导引部将钉入口周围的欲连结物向两侧强掣撑开,惟当钉丁之导引部通过此欲连结物时,被强制撑开的欲连结物将会产生瞬间回复力,同时,再配合钉头宽度大于导引部最大宽度的设计,使钉入口周围之欲连结物能受钉头的压制而内弯并紧密卡掣于钉头与导引部构成之夹掣空间中,达节提高钉子口的或连超欲连结物之固定作用者。
申请公布号 TW239512 申请公布日期 1995.01.21
申请号 TW083206745 申请日期 1994.05.14
申请人 林国政 发明人 林国政
分类号 F16B15/02 主分类号 F16B15/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蔡坤财 台北巿松江路一四八号十二楼之三
主权项 1.一种钉子,其大体包含有一钉头、及一延伸于钉头一侧之钉杆;其中,该钉杆底端系渐缩成尖锐状者;其特征在于该钉杆距钉头适当处系形成向钉杆两侧延伸且渐往下锐减之导引部,而该导引部断面最长之宽度系较钉头宽度为短,且该导引部之顶面则与钉头之底面间形成一夹掣空间者。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钉子,其中,该钉子之夹掣空间的间距应等于或略大于欲连结物(如薄状片体等)之厚度。第一图所示系隔间构造之立体示意图。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立视图。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使用中之状态图。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一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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