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相关梯度倒转的吸收物件,包括:一个层物,其中包括一般相对置放的末端区,一个介于该末端区之间的标的区,以及于其间界定出层物厚度的一个顶表面和一个底表面;该标的区的平基重高于而平均密度低于任一该末端区者,该层物更进一步地包括一个吸收性纤维素材以及超吸收微粒,其中至少有一部分的该超吸收微粒为分离层状。2.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物件,其中该超吸收微粒被置于该层物内以致至少有60%的该微粒存于该层物厚的顶半部区。3.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物件,其中该微粒的分离层物位于该层物厚的底半部区。4.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物件,其中该微粒的分离层物位于该层物厚的顶半部区。5.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物件,其中所有的该微粒均为分离层物。6.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物件,其中更进一步地包括一般相对置放的侧区,并且其中该标的区的平均基重及平均密度高于该侧区。7.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物件,其中有一个该末端区的平均密度高于该侧区。8.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物件,其中该标的区的平均基重介于物300至约1500g/㎡之间,并且其平均密度介于0.05至约0.20g/㎝C^3C之间。9.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的物件,其中该标的区的平均基重介于约50至约900g/㎡之间,而其平均密度介于0.08至约0.30g/㎝C^3C之间。10.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 9项所述的物件,其中该标的区的平均基重介于物40至约800g/㎡之间,而其平均密度介于0.03至约0.14g/㎝C^3C之间。11.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物件,其中胯间区的宽度约为或少于3英寸。12.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物件,其中该标的区的基重高于而密度低于任一该末端区。13.如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的物件,其中有一个末端区的平均密度高于该侧区。图1为本创作较佳实施例的底平面视图;图2为图1之实施例的正面侧视图;图3为图1之实施例的正面端视图;图4为图1之实施例的底平面放大视图;图5类似图2以解说本发明所呈现之超吸收材料的正面侧视图;图6类似图5以解说集中而靠近顶表面之超吸收材料;图7图示分离层状的超吸收材料;图8类似图6以解说中间区的超吸收材料;图9图示顶半部的超吸收材料分离层物以及底半部非层状的超吸收材料;图10图示底半部的超吸收材料分离层物以及顶半部非层状的超吸收材料;图11与图9类似,其中超吸收材料位于中间区;图12为并有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儿童训练用内裤的透视图;图13为图12之训练用内裤的顶平面视图,其中缝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