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涡轮喷气发动机尾气-水雾灭火设备
摘要 涡轮喷气发动机尾气-水雾灭火设备,是具有水雾吸热、高速气流切割和燃烧过的废气窒熄火焰三个功效同时起灭火作用的新型消防用设备。它由涡轮喷气发动机、水雾化引射筒、转向装置、油箱、水箱、管路及操纵室等所组成。运载工具可以是车或船。其利用涡轮喷气发动机巨大功率的尾气,经引射筒携带水雾等灭火剂,喷向火区,达到使火区迅速降温、驱除烟雾、抑制燃烧、窒熄火焰、扑灭火灾的目的。其功率巨大,适用于扑灭A类和B类较大火灾。特别适用于扑灭燃油火灾和飞机火灾。
申请公布号 CN1026756C 申请公布日期 1994.11.30
申请号 CN90101257.2 申请日期 1990.03.13
申请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一研究所;北京市消防局 发明人 姬永兴;邓思才;王春田;郑经成;李立人
分类号 A62C3/02;A62C3/07 主分类号 A62C3/02
代理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专利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朱木根
主权项 1.一种涡轮喷气发动机尾气一水雾灭火设备,由涡轮喷气发动机、水雾化引射筒、转向装置、清水泡沫液箱、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二氧化碳气瓶、水泵、油箱、水箱和操纵室构成,运载工具可以是车或船。本发明的特征是:在能产生高速尾气的涡轮喷气发动机喷口后方装有水雾化引射筒;所述的水雾化引射筒的筒体由内筒和外筒构成;所述的水雾化引射筒的内壁上固定有由钢板焊成十字架状的整流支板;所述的水雾化引射筒在整流支板两端装置有两个输水圈和两个可将灭火剂喷向内筒的灭火剂供给圈;所述的两个输水圈圈上装有可把水呈雾状喷向筒内的鸭式喷咀;所述的喷气发动机和水雾引射筒安装在同一平台上并可一起沿轴线作锥体运动。
地址 100076北京市9203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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