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体超大屏幕电视橱窗广告法
摘要 本广告法的特征是把一体超大屏幕电视机与橱窗相结合作为广告媒体,进行广告企划、宣传,使之成为一种更经济,更科学,更广泛,更实用的新的广告法,它不但可以起到广告的介绍商品、开拓市场、增强了解、扩大联系,指导消费、消减流通费的作用,而且还可以起到使广告事业单位拓宽经营门路的同时又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筹集了资金的作用。
申请公布号 CN1094536A 申请公布日期 1994.11.02
申请号 CN94100596.8 申请日期 1994.01.28
申请人 孟庆利 发明人 孟庆利
分类号 G09F27/00 主分类号 G09F2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应用新媒介体的广告方法,其特征为:(1)把一体超大屏幕电视机与橱窗相结合作为媒体进行广告企划、宣传。(2)一体超大屏幕电视机的屏幕整体尺寸为50寸以上,也可是50寸至300寸规格尺寸之间的任何一种整体屏幕超大型电视机。(3)通过摄像机将所需介绍的广告内容(包括必要的商品、商标或图象化产品、文字说明)摄制成具有广告内容录像带经过放像机在一体超大屏幕电视机上播出。(4)通过(1)和(3)的应用,收取了广告客户的广告赞助费,使广告事业单位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筹集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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