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加工水泥组合物
摘要 兹揭示一种藉由在不同时间加入水溶性聚(环氧烷)及β- 磺酸盐 - 甲醛缩合物,选自木质磺酸盐、三聚氰胺磺酸盐 - 甲醛缩合物、羧酸盐及经选择之苯乙烯 -顺丁烯二酸酐共聚物之塑化剂或超塑化剂,而修改混凝土或灰泥之滑动之方法。聚(环氧烷)以经(羟基)烷基纤维素部份取代较佳。此方法有利地用于喷浆。
申请公布号 TW233291 申请公布日期 1994.11.01
申请号 TW082107803 申请日期 1993.09.22
申请人 诺华公司 发明人 约瑟夫.法兰兹.达斯;汤姆.梅拜;欧德.马纳斯.朱刚;萨尔瓦多.华兰提
分类号 C04B24/18 主分类号 C04B24/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修改水泥混合物之滑动之方法,包含在不同时间加入两种物质至混合物中,该较后加入系在混凝土或灰泥之最终使用之前完成,物质之一为分子量100,000-8,000,000之水溶性聚(环氧烷),另一物质为- 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在该较后加入之前可另外加入选自木质磺酸盐、三聚氰胺磺酸盐-甲醛缩合物、羧酸盐、及苯乙烯-顺丁烯二酸酐共聚物之至少一种塑化剂或超塑化剂(「联合塑化剂」),该苯乙烯-顺丁烯二酸酐共聚物系具自由酸或盐形式且系选自:(a)具有下型式及数目之单体单元者:其中R为CC_2CC_-6C伸烷基,RC_1C为CC_1-CC_20C烷基、CC_6CC_-9C环烷基或苯基,x、y及z为0.01至100之数目,m为1至100之数目,及n为1至100之数目其条件m为(i)x对(y+z)之比例为1:10至10:1(含),(ii)z:y之比例为3:1至100:1,及(iii)m+n=15-100,及(b)具有以下型式及数目之单体单元者:其中M为氢或疏水性聚烷二醇或聚矽氧烷,R、RC_1C、m及n如以上所定义,a、b及c为1至100之数目,其条件为(i)x对(y+z)之比例为1:10至10:1(含),(ii)z:y之比例为3:1至100:1,及(iii)m+n=15-100。2.一种保持水泥混合物之滑动之方法,包含加入分子量100,000-8,000,000之水溶性聚(环氧烷),及选自木质磺酸盐、三聚氰胺磺酸盐-甲醛缩合物、羧酸盐、及揭示型式之苯乙烯-顺丁烯二酸酐共聚物之一种塑化剂或超塑化剂,该苯乙烯-顺丁烯二酸酐共聚物系具自由酸或盐形式且系选自:(a)具有下型式及数目之单体单元者:其中R为CC_2CC_-6C伸烷基,RC_1C为CC_1-CC_20C烷基、CC_6CC_-9C环烷基或苯基,x、y及z为0.01至100之数目,m为1至100之数目,及n为1至100之数目其条件为(i)x对(y+z)之比例为1:10至10:1(含),(ii)z:y之比例为3:1至100:1,及(iii)m+n=15-100,及(b)具有以下型式及数目之单体单元者:其中M为氢或疏水性聚烷二醇或聚矽氧烷,R、RC_1C、m及n如以上所定义,a、b及c为1至100之数目,其条件为(i)x对(y+z)之比例为1:10至10:1(含),(ii)z:y之比例为3:1至100:1,及(iii)m+n=15-100。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首先将水溶性聚(环氧烷)加入混合物,然后在混合物之最终使用之前加入- 磺酸盐-甲醛缩合物。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中任一项之方法,其中聚(环氧烷)为经(羟基)烷基纤维素部份取代。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联合塑化剂为顺丁烯二酸共聚物。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聚(环氧烷)为具有1,000,000-5,000,000之分子量之聚(环氧乙烷)。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3项之方法,其中- 磺酸盐-甲醛缩合物为包含40钠盐形式之活性物质之水溶液。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系用以喷射混凝土或灰泥,其中- 磺酸盐-甲醛缩合物视情形与习知加速剂一起注射至喷嘴。9.一种用以降低混凝土或灰泥混合物之滑动之添加组成物,其包含水溶性聚(环氧烷)、视情形部份为(羟基)烷基纤维素所取代、与选自木质磺酸盐、三聚氰胺磺酸盐-甲醛缩合物、羧酸盐,及苯乙烯-顺丁烯二酸酐共聚物之塑化剂或超塑化剂,该苯乙烯-顺丁烯二酸酐共聚物系具自由酸或盐形式且系选自:(a)具有下型式及数目之单体单元者:其中R为CC_2CC_-6C伸烷基,RC_1C为CC_1-CC_20C烷基、CC_6CC_-9C环烷基或苯基,x、y及z为0.01至100之数目,m为1至100之数目,及n为1至100之数目其条件为(i)x对(y+z)之比例为1:10至10:1(含),(ii)z:y之比例为3:1至100:1,及(iii)m+n=15-100,及(b)具有以下型式及数目之单体单元者:其中M为氢或疏水性聚烷二醇或聚矽氧烷,R、RC_1C、m及n如以上所定义,a、b及c为1至100之数目,其条件为(i)x对(y+z)之比例为1:10至10:1(含),(ii)z:y之比例为3:1至100:1,及(iii)m+n=15-100,及- 磺酸盐-甲醛缩合物,该聚(环氧烷)及- 磺酸盐-甲醛缩合物系于不同时间加至混合物中,一在混合物之制备过程中,另一在混合物最终使用前;其中以混合物重量为基准,该水溶性聚(环氧烷)为0.001至0.01重量且该- 磺酸盐-甲醛缩合物为0.1至1.5重量,而于使用羟基烷基纤维时,其最多可取代50重量聚环氧烷。10.一种用于在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中分批加入水泥混合物之添加组成物,其包含比例30:1至4:1之上述苯乙烯-顺丁烯二酸酐共聚物,及分子量2,000,000至5,000,000之聚(环氧乙烷)。11.一种用于在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中在最终使用之前加入混合物之添加组成物,其包含具有30-30活性物质之-重量之矽酸盐溶液、2.5-10重量之- 磺酸盐-甲醛缩合物之溶液、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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