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被稳定化以抵抗热或氧化有害效应之弹性 体组成物 ,包括:a)一弹性体,和b)1至5重量百分比量的混合物 依据总共弹性体的重量计算,包括(i)一式I,II,或III 胺其中,RC_1C,RC_2C,RC_3C和RC_4C互不相关的分别为 一线性或支链烷基,含有8至15个碳原子;经环己基 取代 之具有1至4个碳原子之烷基;或5至8个碳原子的环 烷 基;EC_1C是一具有7至12个碳原子之芳烷基,或该芳烷 基在芳基环上由一个选自下列的群基所取代:具有 1至4 个碳原子之烷基,-ORC_5C,或-COORC_9C;RC_5C和RC_ 9C互不相关地分别是具有1至4个碳原子之烷基;EC_2C ,EC_3C和EC_4C互不相关地分别是经由环己基取代之 具有 1至4个碳原子;以-CN,或-COORC_9C终端之具有1至 4个碳原子之烷基;具有5至8个碳原子之环烷基;具 有 7至12个碳原子之芳烷基或该芳烷基是在芳基环上 被1个 选自下列之群基所取代:1至4个碳原子之烷基,-ORC_ 5C或-COORC_9C或具有6至10个碳原子之芳基,和TC_1C ,TC_2C,TC_3C和TC_4C互不相关地分别是含有6至10个 碳原子之芳基,或该芳基是被一个含有1至4个碳原 子之 烷基所取代的,和(ii)一式IV之巯咪唑基其中E是氢, 含 有1至4个碳原子之烷基,其中成份(i)和成份(ii)在混 合物中的重量比例是从90:10至10:90。2.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中RC_1C,RC_2C, RC_3C和RC_4C是相同的,且是含有8至10个碳原子烷基; 环己基或环己基甲基;EC_1C是 基,p-甲氧基羰基,p -甲氧基 基,C-甲基 基或-基甲基;EC_2C,EC_3 C和EC_4C分别是 基,p-甲氧基羰基 基,p-甲氧基 基,C-甲基 基,环己基甲基,-氰基甲基,苯基或- 基甲基;TC_1C和TC_3C是苯基;TC_2C和TC_4C是苯基或 1-基;及E是甲基。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 物,其中E是甲基。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 物,其中成份a)弹性体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