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行动电话充电器(二)
摘要 本案系为一种行动电话充电器,尤指一种主机与子机可结合于底座或各别分离充电之行动电话充电器。如图所示,基本上,本案系由一扁长形之主机与一狭长形子机嵌合于一方形底座组合而成。其中主机前侧为弧形,侧边具一圆形按键,后方则具 LED 指示灯及肋槽修饰,其则向上突设一平台及两充电端子,俾嵌置充电电池充电,同时平台之两侧则呈斜削之势;由底视观之,底座系呈方形,唯前缘呈微弧形,且右侧前缘呈弧形之层级状修饰,另主机之左、右侧及背侧则开具若干沟槽,以为修饰;另子机由侧视观之,系由自由曲线斜向设置之座体,其顶部一体垂直延伸一U型槽,俾夹持行动电话之天线,并迫使整只行动电话与下方之充电端子紧密接触,由于子机前缘大抵系呈梯形,故行动电设下缘可贴合于子机前缘,而构成本案之造形。整体造形美观流畅,线条柔美,堪称为同类物品之一大佳构,尤有进者由于子机与主机系藉底座之卡合装置定位,并利用底座上所突设之充电端子与主机及子机底部之充电端连接,故可结合为一同时充电,分离后个别将子机连同行动电话置汽车内充电,抑或将充电电池置于主机上充电,奇谓便捷无此,且其首先创作,在在符合新式样之专利要件,爰依法提出专利申请,恳请 贵审查委员明察,并祈早日赐予专利,俾嘉惠社会,实感德便。
申请公布号 TW229118 申请公布日期 1994.08.21
申请号 TW083303720 申请日期 1994.05.12
申请人 黄陈宪;刘埠敏 新竹巿食品路一五五巷六十四号 发明人 黄陈宪;刘埠敏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罗炳荣 台北巿罗斯福路三段六十五号四楼
主权项
地址 新竹巿明湖路一八六巷十六弄二十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