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话机(二)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不要求保护色彩。2.各视图中因所附电线不在申请范围以内,其位置可不必考虑。
申请公布号 CN3025976D 申请公布日期 1994.06.15
申请号 CN93305534.X 申请日期 1993.09.16
申请人 黄久美 发明人 黄久美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三友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张耀山
主权项
地址 台湾省台北市信义路四段45号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