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微型电动轿车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用电能作为动力的微型轿车。由串激式直流电机、自动分组循回充电机、发电机、全组充电机、蓄电池替代了内燃汽车的内燃机、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消声系统。该车用220伏充电3~5小时,共计可行驶250公里,最高时速为60公里/小时,紧急制动距离≤6米(初速30km/h),无废气排放,噪声在30分贝,最大爬坡度为28°,最小转弯半径为4米,成本1.5万元。是目前保护环境、节约自然资源的较好替代产品。 | ||
申请公布号 | CN2166994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4.06.01 |
申请号 | CN93239180.X | 申请日期 | 1993.08.24 |
申请人 | 胡运雄 | 发明人 | 胡运雄 |
分类号 | B60K1/00 | 主分类号 | B60K1/00 |
代理机构 | 华西医科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岳英 |
主权项 | 1、一种微型电动轿车,由:(1)外壳,(2)底盘上有前、后保险杠、前、后桥、前、后轮、方向盘、操纵杆、制动装置、离合器、变速箱、万向传动装置、差速器、座椅、仪表板构成,其特征在于:在底盘上还装有:(2.1)串激式直流电机[1],它的传动轴[2]的两端分别与离合器[3]和自动分组循回充电机[4]的发电机[5]转子所带皮带[6]相连;(2.2)蓄电池[7];(2.3)随车带有220伏、3~5安培的全组充电机[8];仪表板上还装有:(2.4)全组充电机[8]的电压表[9]、电流表[10];(2.5)自动分组循回充电机[4]的自动充电转换器[11]、电压表[12]、电流表[13]。 | ||
地址 | 644000四川省宜宾市衣服街15号附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