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微型电动轿车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用电能作为动力的微型轿车。由串激式直流电机、自动分组循回充电机、发电机、全组充电机、蓄电池替代了内燃汽车的内燃机、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消声系统。该车用220伏充电3~5小时,共计可行驶250公里,最高时速为60公里/小时,紧急制动距离≤6米(初速30km/h),无废气排放,噪声在30分贝,最大爬坡度为28°,最小转弯半径为4米,成本1.5万元。是目前保护环境、节约自然资源的较好替代产品。
申请公布号 CN2166994Y 申请公布日期 1994.06.01
申请号 CN93239180.X 申请日期 1993.08.24
申请人 胡运雄 发明人 胡运雄
分类号 B60K1/00 主分类号 B60K1/00
代理机构 华西医科大学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岳英
主权项 1、一种微型电动轿车,由:(1)外壳,(2)底盘上有前、后保险杠、前、后桥、前、后轮、方向盘、操纵杆、制动装置、离合器、变速箱、万向传动装置、差速器、座椅、仪表板构成,其特征在于:在底盘上还装有:(2.1)串激式直流电机[1],它的传动轴[2]的两端分别与离合器[3]和自动分组循回充电机[4]的发电机[5]转子所带皮带[6]相连;(2.2)蓄电池[7];(2.3)随车带有220伏、3~5安培的全组充电机[8];仪表板上还装有:(2.4)全组充电机[8]的电压表[9]、电流表[10];(2.5)自动分组循回充电机[4]的自动充电转换器[11]、电压表[12]、电流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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