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充气玩具之改良构造,至少包含 一囊体、一腔室能、一卡掣体及一提柄等 构件,其中: 囊体,系于适处预设有充气嘴,且于 内部以热熔胶接合方式装设有一腔室体, 并令囊体与腔室体相互隔离而不透气; 腔室体,系一透明管状体,其外端开 口形成一环缘,且环缘于径向对称开设一 对内凹之卡沟; 卡掣体,系于外侧周缘对应前述腔室 体环缘之卡沟相对于径向设有一对外凸卡 块,并于卡掣体内端装设有一灯泡,且引 接一组导线连接至一可装设电池之管形提 柄,而可藉管形提柄上之开关控制卡掣体 内端灯泡之明亮; 藉由上述诸构件,该卡掣体乃可以其 外侧卡块对正腔室体环缘之卡沟推入略加 旋转,令卡块卡固于环缘内,使卡掣体与 腔室体相嵌合固接,而可手握管形提柄令 囊体藉导线垂置,形成一可自由控制明亮 之手提灯笼;另则亦可将卡掣体施以旋动 令其卡块由腔室体环缘之卡沟脱出,以使 卡掣体脱离腔室体,致该仅具腔室体及充 气嘴之囊体可成为一单纯充气玩具,以供 玩耍者。图示简单说明: 第一图所示系习知花灯之构造示意图。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第一实施例充气玩 具改良构造之立体分解示意图。 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第一实施例充气玩 具改良构造中腔室体与卡掣体之组合剖示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中以多 个充气玩具配合装组之立体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