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化气残液提炼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有关一种液化气残液提炼装置,依次设有残液罐、自控锅炉和冷却管,残液罐上部开设通气孔、下部开设出液口,自控锅炉设有与出液口连通的进液口、上部设置出气口,该出气口连冷却管,且自控锅炉的高度大于等于残液罐的高度。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流程简便,成本低,使燃烧后的液化气残液既避免了污染环境,也不会浪费,并具有回收能源作用。
申请公布号 CN2154968Y 申请公布日期 1994.02.02
申请号 CN93213038.0 申请日期 1993.05.13
申请人 陈汉科 发明人 陈汉科
分类号 F24C15/00;F17C7/04 主分类号 F24C15/00
代理机构 温州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王瓯
主权项 1、一种液化气残液提炼装置,其特征在于:依次设有残液罐(1)、自控锅炉(2)和冷却管(3),残液罐(1)上部开设通气孔(4),下部开设出液口(5),自控锅炉(2)设有与出液口(5)连通的进液口(6)、上部设置出气口(7),该出气口(7)连冷却管(3),且自控锅炉(2)的高度大于等于残液罐(1)的高度。
地址 325802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永盛路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