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防止使用未许可外部存储器的装置
摘要 手持式电子游戏机(10)包括装在匣(12)中的计算机(22)和液晶显示屏(LCD)(14)。当外部存储器(16)插入接纳口(68)时,将预先置于计算机中的第一字符数据与存储在外部存储器预定区域的第一字符数据作比较。在此比较之前,在LCD屏上显示第二字符数据所表示字符。若第一、第二字符数据彼此一致,则可存取外部存储器。游戏过程中,可操作方向指定键(18)移动游戏字符,并通过操作动作键(70)确定游戏字符动作方式。在方向指定键和动作键之间装有启动键(72)和选择键(74)。
申请公布号 CN1074546A 申请公布日期 1993.07.21
申请号 CN92112894.0 申请日期 1990.01.10
申请人 任天堂株式会社 发明人 冈田智
分类号 G06F12/14;G06F15/44 主分类号 G06F12/14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马铁良;栾本生
主权项 1、一种手持式电子游戏机,其特征在于包含有:其大小可同一手握持并能夹持在两手之间的匣,配置在匣正面偏离中央部位某位置,使得玩游戏时在所述匣正面用一只手的姆指可加以操作的第一操作开关,配置在匣正面另一偏离中央部位某位置,使得玩游戏时在所述匣正面可用另一只手的姆指加以操作的第二操作开关,在玩游戏时用于显示图形图象的显示装置,以及用于执行存储在可插入式与所述处理装置连接的外部存储器装置中的游戏程序的游戏处理装置,所述游戏处理装置包括响应所述第一操作开关使得所显示符号呈现以第一方式的运动的装置以及响应所述第二操作开关使得所显示符号呈现以第二方式运动的装置。
地址 日本京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