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线型照明器,其中,该辅 助光散射图案形成为光散射分离点图案,且被提供 于对应到该等复数个光源的一位置。3.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线型照明器,其中该等复数个光源 包含三个光源,该辅助光散射图案形成有两个或三 个点状图案,在该杆状透明光导件之宽度方向上分 开。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线型照明器,其 中该主要光散射图案的该杆状透明光导件有一个 接合部份,呈凹入和凸出形状,且被提供有一个对 应于此的图案省略部份。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 或3项之线型照明器,其中该主要光散射图案在纵 长方向的中心线,系相对于该杆状透明光导件的中 心线往该斜角部份偏离,其中该主要光散射图案有 第一部份、第二部份和第三部份,第一部份在宽度 上逐渐增加,其宽度在最接近该光源单元设置的一 端最小,在另一端最大,第二部份与第一部份连续 且在宽度上增加,该宽度在相同方向上以大于该第 一部份的比例增加,第三部份与第二部份连续且往 相反于光源设置之一端的端部延伸,且有一个相同 于第二部份之最大宽度的宽度。6.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2或3项之线型照明器,其中该主要光散射图 案之该第一部份形成有一个光散射图案不连续形 成的部份,以及该光散射图案连续形成的部份。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线型照明器,其中该 杆状透明光导件具有一呈凹入和凸出形状的接合 部份,且在该主要光散射图案的该第一部份之与该 主要光散射图案连续的部份被提供有一图案省略 部份,该图案省略部份对应于该呈凹入和凸出形状 的接合部份。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线型 照明器,其中一粗糙表面形成于该杆状透明光导件 之该端部表面。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线 型照明器,其中白漆被涂覆于该杆状透明光导件之 该端部表面。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根据本发明之线型照明器沿着与扫描方向 正交的方向取得之剖面图; 第2图系一个收纳有杆状透明光导件于其中的外壳 的外观图,该光导件构成相同的线型照明器的一部 份; 第3图系收纳杆状透明光导件于其中之外壳沿扫描 方向剖切的剖面图; 第4图系收纳杆状透明光导件于其中之外壳的端部 表面的视图; 第5图系有杆状透明光导件之散射图案形成于其上 的一表面的图; 第6图系杆状透明光导件之放大图; 第7图表示另一实施例中相同于第6图所示之部份 的图; 第8图系杆状透明光导件之一主要部份的放大图; 第9图系在此实施例中照明密度和光散射图案之间 关系的图表; 第10图显示在一比较例中照明密度和光散射图案 之间关系的图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