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空气净化器 | ||
摘要 | 一种空气净化器的改进。它由在机壳(1)内顺序排列的进气口(7)、臭氧发生器(5)、导风板(4)、活性炭吸滤器(3)、风机(2)、排气口(8)所组成。本实用新型能在机壳(1)内连续完成臭氧杀菌消毒除臭和残余臭氧的分解过程,使排放空气中臭氧含量达到国家标准。本实用新型具有无二次臭氧污染,可连续工作,结构简单,成本较低等特点,可广泛适用于车辆、卧室、会议室和文化娱乐场所的空气净化。 | ||
申请公布号 | CN2135122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3.06.02 |
申请号 | CN92218827.0 | 申请日期 | 1992.09.26 |
申请人 | 常州市南方净化设备厂 | 发明人 | 徐卫南;慕国升;陈根祥 |
分类号 | F24F3/16 | 主分类号 | F24F3/16 |
代理机构 | 常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夏海初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设置进气口(7)和排气口(8)的机壳(1)、风机(2)和臭氧发生器(5)在内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在机壳(1)内还设有活性碳吸滤器(3)和导风板(4),且所说的进气口(7),臭氧发生器(5),导风板(4)、活性碳吸滤器(3)、风机(2)、排气口(8)顺序排列,而所说的导风板(4)至少有2块,且相邻的2块导风板(4)相互错位。 | ||
地址 | 213145江苏省常州市西郊礼河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