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危险建筑物的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涉及建筑领域危险建筑物的处理方法,在基础出现沉陷或不均匀沉陷导致地基与基础边缘产生了剪切破坏,影响正常使用时,本发明人采用在基础各个部位加以斜桩,若是不均匀沉陷,则先在基础隆起多的一侧开沟槽使建筑物纠正到正常位置后,灌注桩体材料,并在隆起少(或下陷)的一侧加斜桩,隆起多的一侧少加斜桩,其沟槽位置、斜桩倾角、长度、多少,根据塑性理论求得,将基础各部位的沉降量与沉降差控制在一定的许可范围内,这样就使危险建筑物又能正常使用。
申请公布号 CN1072234A 申请公布日期 1993.05.19
申请号 CN92102906.3 申请日期 1992.04.22
申请人 许发明 发明人 许发明;小林敏庆
分类号 E04G23/04 主分类号 E04G23/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危险建筑物的处理方法,是根据塑性理论,将建筑物基础各部位的沉降量与沉降差控制在一定许可范围内,使危险建筑物又能正常使用,其特征是在基础各个部位加以斜桩,若是不均匀沉陷,则先在基础隆起多的一侧开沟槽使建筑物纠正到正常位置后,灌注桩体材料,并在隆起少(或下陷)的一侧加斜桩,隆起多的一侧少加斜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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