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皮箱
摘要 本创作系指一种外形高贵、亮丽之皮箱,乃系针对同类物品之形状,首先创作且适于美感者。按,本创作手提箱兼顾了美观实用之整体设计理念;请参阅第一图所示,其弯角处圆浑柔和,搭配上凹凸有致且均匀之外形,同样是手提箱,本创作显现的就是高贵典雅的美感。请参阅第二、三图所示,由其正、背面观之,两面之外形相同,各设有多数个连续之凸圆弧,该多数个凸圆弧并延伸至两侧面,呈现波浪状之美感,上方中间有一梯形凸板,顺着圆浑柔和之弯角延伸至顶面,下方一端角落凹设有一凹槽,系供组固一定向轮;请参阅第四、五图所示,其两侧面之两端各设有一板状压条,该两压条环绕其两侧及上、下面之周缘,该压条之两边设成圆条,一侧面设有一手执带,该手执带系将皮箱置于地上,行走时供拉执用;正背面之多数个凸圆弧恰延伸至两侧面之压条边止;请参阅第六、七图所示,其顶面设有一把手;底面之一侧边之两角落设有两定向轮,底面另外有两可转弯之旋转轮,外旁设有四个直角突体,该四个突体顺着底边周缘延伸至正、背面。综观本创作皮箱之整体,其讲求工学美感,又不失艺术美感,且经本案创作人遍查资料文献及公众场所,于同类物品中并未曾见过,诚已具备首先创作之新颖表现,足以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之要求,爰依法提请新式样专利,祈请 贵审查委员详加细审并请早日赐准专利,实感德便。
申请公布号 TW205436 申请公布日期 1993.05.01
申请号 TW081308998 申请日期 1992.11.25
申请人 泰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翁崇铭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蔡坤财 台北巿松江路一四八号十二楼之三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皮箱』之形状。图示简单说明: 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之正视图。 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之背视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左视图。 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视图。 第六图所示系本创作之顶视图。 第七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底视图。
地址 台中巿文化街八十九号